1、违法行为人张龙云,于2023年10月30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42号。
2、违法行为人张云剑,于2023年10月30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云剑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1号。
3、违法行为人李跃武,于2023年10月30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李跃武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43号。
4、违法行为人罗小力,于2023年10月30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罗小力售卖自己电话卡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二百元,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83号。
5、违法行为人谢永皓,于2023年10月30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没收谢永皓的违法所得一百五十元,对违法行为人谢永皓处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44号。
6、违法行为人赵乙霁,于2023年10月31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赵乙霁处人民币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84号。
7、违法行为人梁艳,于2023年10月3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网络赌博的梁艳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87号。
8、违法行为人庄俊文,于2023年10月31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非法买卖电话卡的庄俊文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85号。
9、违法行为人孙莹,于2023年10月31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实施盗窃行为的违法行为人孙莹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89号。
10、违法行为人赵家茂,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赌博的违法行为人赵家茂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1号。
11、违法行为人矣王波,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矣王波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37号。
12、违法行为人石国志,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石国志处十日行政拘留,罚款一千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九百八十八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86号。
13、违法行为人林晨曦,于2023年11月1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林晨曦处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38号。
14、违法行为人杨虹,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虹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11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2号。
15、违法行为人吴浪,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浪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扑克牌52张、赌资108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3号。
16、违法行为人刘道祥,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道祥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1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4号。
17、违法行为人刘道菊,于2023年11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道菊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用于赌博的赌资227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5号。
18、违法行为人瞿舒明,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瞿舒明处二百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89号。
19、违法行为人王健,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王健给予五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90号。
20、违法行为人周发勇,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周发勇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1940元的处罚,同时没收周发勇违法所得963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2号。
21、违法行为人柴佳汛,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柴佳汛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3号。
22、违法行为人秦正学,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秦正学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4号。
23、违法行为人赖潍鑫,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嫌疑人赖潍鑫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同时没收赖潍鑫违法所得20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5号。
24、违法行为人马鹏晋,于2023年11月2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没收违法行为人马鹏晋的违法所得一千元,对马鹏晋处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45号。
25、违法行为人代毓翔,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代毓翔给予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91号。
26、违法行为人徐晓峰,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徐晓峰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97号。
27、违法行为人刀凡皓,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行为人刀凡皓处十日行政拘留,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一百元,罚款一千一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92号。
28、违法行为人刘志远,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刘志远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93号。
29、违法行为人溥吉坤,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溥吉坤处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6号。
30、违法行为人杨顺峰,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杨顺峰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7号。
31、违法行为人谢应华,于2023年11月3日因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谢应华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94号。
32、违法行为人岩宰罕,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赌博的违法行为人岩宰罕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68号。
33、违法行为人褚项飞,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褚项飞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8号。
34、违法行为人周亮,于2023年11月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周亮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09号。
35、违法行为人瞿云祥,于2023年11月4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人瞿云祥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501号。
36、违法行为人夏凤菲,于2023年11月5 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夏凤菲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71号。
37、违法行为人赵玮,于2023年11月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赵玮给予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413号。
38、违法行为人李永瑜,于2023年11月5 日因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人住宿监护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对李永瑜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502号。
39、违法行为人王勇,于2023年11月5 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王勇给予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503号。
40、违法行为人庞金荣,于2023年11月5 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庞金荣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46号。
41、违法行为人肖仲宏,于2023年11月5 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肖仲宏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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