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谭云鹏,于2023年10月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谭云鹏给予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68号。
2、违法行为人彭兴华,于2023年10月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彭兴华给予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50号。
3、违法行为人刘新能,于2023年10月3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新能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43号。
4、违法行为人温源,于2023年10月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温源给予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26号。
5、违法行为人熊大会,于2023年10月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熊大会给予拘留六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67号。
6、违法行为人化天伟,于2023年10月5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化天伟没收违法所得五百元,给予罚款五百元,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27号。
7、违法行为人曾俊勤,于2023年10月5日因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对曾俊勤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28号。
8、违法行为人熊正伟,于2023年10月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熊正伟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50号。
9、违法行为人张连野,于2023年10月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张连野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49号。
10、违法行为人俞小英,于2023年10月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俞小英给予拘留九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48号。
11、违法行为人施聪,于2023年10月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施聪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47号。
12、违法行为人钟亚明,于2023年10月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钟亚明给予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44号。
13、违法行为人冯海源,于2023年10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冯海源给予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53号。
14、违法行为人李雨衡,于2023年10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雨衡给予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80号。
15、违法行为人李国祥,于2023年10月7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 对李国祥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二百零一元。收缴持有的涉黄涉诈小卡片一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69号。
16、违法行为人王安博,于2023年10月7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 对王安博给予拘留十日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二百四十一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70号。
17、违法行为人普林,于2023年10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普林给予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52号。
18、违法行为人施磊,于2023年10月7日因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施磊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71号。
19、违法行为人朱少华,于2023年10月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朱少华给予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135号。
20、违法行为人张志国,于2023年10月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张志国给予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134号。
21、违法行为人李季隆,于2023年10月6日至今实施了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吸毒的李季隆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56号。
22、违法行为人刀曼江,于2023年10月8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殴打他人的刀曼江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55号。
23、违法行为人王启恒,于2023年10月7日实施了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侮辱他人的王启恒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54号。
24、违法行为人陈俊,于2023年6月18日至10月7日间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盗窃的陈俊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追缴丝袜四双。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70号。
25、违法行为人周永金,于2023年5月至9月25日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赌博的周永金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52号。
26、违法行为人尹家佑,于2023年3月14日至6月8日间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赌博的尹家佑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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