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周宇,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周宇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44号。
2、违法行为人陆园坤,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陆园坤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45号。
3、违法行为人张曜航,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曜航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46号。
4、违法行为人刘真溢,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真溢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47号。
5、违法行为人陶昱州,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陶昱州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48号。
6、违法行为人杨锦程,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杨锦程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49号。
7、违法行为人陈好,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陈好处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50号。
8、违法行为人王俊程,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 对王俊程处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51号。
9、违法行为人张文东,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威胁人身安全、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文东处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06号。
10、违法行为人郑晓伟,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对郑晓伟处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05号。
11、违法行为人施振荣,于2023年9月4日因实施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 对施振荣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19号。
12、违法行为人李平林,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平林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07号。
13、违法行为人左计,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第(四)项之规定之规定, 对左计处行政拘留七日,没收违法所得二百元,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08号。
14、违法行为人尹文聪,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 对尹文聪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0号。
15、违法行为人肖娜,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肖娜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116号。
16、违法行为人王磊,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磊处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115号。
17、违法行为人严琨杰,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严琨杰处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1号。
18、违法行为人严永鹏,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严永鹏处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2号。
19、违法行为人黄卫冬,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 对黄卫冬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3号。
20、违法行为人罗素,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 对罗素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4号。
21、违法行为人白文超,于2023年9月5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白文超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14号。
22、违法行为人车一,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车一处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52号。
23、违法行为人杨宇河,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杨宇河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69号。
24、违法行为人梁程,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梁程处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68号。
25、违法行为人李代田,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代田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67号。
26、违法行为人陈梦涛,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陈梦涛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15号。
27、违法行为人罗凡钦,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罗凡钦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16号。
28、违法行为人罗建荣,于2023年9月6日因实施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罗建荣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22号。
29、违法行为人代原松,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代原松处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5号。
30、违法行为人王锐明,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锐明处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3〕3号。
31、违法行为人赵琪,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赵琪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70号。
32、违法行为人龚进,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龚进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71号。
33、违法行为人高利飞,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高利飞处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72号。
34、违法行为人李健,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健处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73号。
35、违法行为人李晓平,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晓平处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3〕74号。
36、违法行为人郑坤,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郑坤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17号。
37、违法行为人唐志国,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唐志国处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6号。
38、违法行为人师春锦,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师春锦处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37号。
39、违法行为人李建财,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建财处行政拘留九日,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并处罚款9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11号。
40、违法行为人李云东,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云东处行政拘留十二日,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6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12号。
41、违法行为人白源松,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白源松处行政拘留九日,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并处罚款9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13号。
42、违法行为人杨宇,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杨宇处行政拘留九日,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并处罚款18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14号。
43、违法行为人李涛,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涛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54号。
44、违法行为人李老三,于2023年9月7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老三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55号。
45、违法行为人矣晓,于2023年9月8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矣晓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118号。
46、违法行为人矣小溪,于2023年9月8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矣小溪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117号。
47、违法行为人冯偲旖彤,于2023年9月8日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冯偲旖彤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三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18号。
48、违法行为人马博囝,于2023年9月8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马博囝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42号。
49、违法行为人梁超,于2023年9月8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梁超处行政拘留十五日,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109号。
50、违法行为人钱芳亮,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钱芳亮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19号。
51、违法行为人陈永平,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 对陈永平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420号。
52、违法行为人纳飞宇,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纳飞宇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47号。
53、违法行为人合敬达,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合敬达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48号。
54、违法行为人马逵松,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马逵松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49号。
55、违法行为人虎玉峨,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虎玉峨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50号。
56、违法行为人沐海威,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沐海威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51号。
57、违法行为人马克,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马克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52号。
58、违法行为人陈路,于2023年9月9日因实施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 对陈路处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353号。
59、违法行为人周猛,于2023年9月10日因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周猛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282个贴有招嫖广告信息的打火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24号。
60、违法行为人帅星,于2023年9月10日因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帅星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415个贴有招嫖广告信息的打火机和一台黑色热敏条码打印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223号。
61、违法行为人雷顺来,于2023年9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违法行为人雷顺来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其赌资18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73号。
62、违法行为人雷连荣,于2023年9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违法行为人雷连荣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其赌资520元、扑克牌104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72号。
63、违法行为人雷玉平,于2023年9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违法行为人雷玉平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其赌资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71号。
64、违法行为人白家禄,于2023年9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违法行为人白家禄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其赌资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70号。
65、违法行为人雷玉坤,于2023年9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违法行为人雷玉坤赌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其赌资61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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