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詹明,于2023年6月26日因实施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詹明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58号。
2、违法行为人李居斗,于2023年6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居斗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85号。
3、违法行为人尹浩丞,于2023年6月27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尹浩丞给予罚款五百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06号。
4、违法行为人陈坤,于2023年6月2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陈坤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50号。
5、违法行为人周靖博,于2023年6月27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周靖博给予罚款四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58号。
6、违法行为人王兴,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王兴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65号。
7、违法行为人方勇,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三项之规定,对方勇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35号。
8、违法行为人何辉,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何辉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并收缴何辉持有的管制刀具折叠刀1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34号。
9、违法行为人刘杰,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杰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86号。
10、违法行为人刘春美,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春美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59号。
11、违法行为人谢永皓,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谢永皓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64号。
12、违法行为人曾尧,于2023年6月2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曾尧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63号。
13、违法行为人胡斌,于2023年6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胡斌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66号。
14、违法行为人姜艳美,于2023年6月29日因为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姜艳美给予行政拘留七日(不执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51号。
15、违法行为人吴江,于2023年6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吴江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87号。
16、违法行为人蔡文祥,于2023年6月29日因为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对蔡文祥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37号。
17、违法行为人方彪,于2023年6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方彪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36号。
18、违法行为人陈永能,于2023年6月30日因殴打他人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十六条之规定, 对陈永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对陈永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对违法行为人陈永能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60号
19、违法行为人张颖,于2023年7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张颖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61号。
20、违法行为人林子翔,于2023年7月1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林子翔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107号。
21、违法行为人罗炜翔,于2023年7月1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罗炜翔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103号。
22、违法行为人李鑫,于2023年7月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鑫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38号。
23、违法行为人赵啟洪,于2023年7月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赵啟洪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39号。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