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卜梓涵,于2023年6月5日因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对卜梓涵故意伤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两种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47号。
2、违法行为人矣家良,于2023年6月5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矣家良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46号。
3、违法行为人李玉贤,于2023年6月5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李玉贤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85号。
4、违法行为人韩超,于2023年6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韩超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36号。
5、违法行为人王园,于2023年6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园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80号。
6、违法行为人唐凤萍,于2023年6月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唐凤萍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82号。
7、违法行为人龚春武,于2023年6月6日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 对龚春武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42号。
8、违法行为人赵兴林,于2023年6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赵兴林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05号。
9、违法行为人夏靖淞,于2023年6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夏靖淞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04号。
10、违法行为人陈光洪,于2023年6月7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陈光洪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03号。
11、违法行为人曾建林,于2023年6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曾建林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45号。
12、违法行为人化小东,于2023年6月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化小东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38号。
13、违法行为人马江龙,于2023年6月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对马江龙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44号。
14、违法行为人禹丽英,于2023年6月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禹丽英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37号。
15、违法行为人王栋,于2023年6月3日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王栋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41号。
16、违法行为人李燕,于2023年5月13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燕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86号。
17、违法行为人郭欣,于2023年3月1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郭欣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40号。
18、违法行为人桂朝辉,于2022年5月17日因为危害网络信息安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之规定, 对桂朝辉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74号。
19、违法行为人陆涛,于2023年3月5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陆涛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39号。
20、违法行为人王一翔,于2023年5月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王一翔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79号。
21、违法行为人魏嘉,于2023年2月和3月间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魏嘉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83号。
22、违法行为人毕为涛,于2023年6月9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毕为涛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45号。
23、违法行为人蒋权,于2023年6月9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蒋权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42号。
24、违法行为人杨波,于2023年6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赌博的违法行为人杨波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48号。
25、违法行为人谢军,于2023年6月1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谢军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80号。
26、违法行为人李家明,于2023年6月11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李家明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247号。
27、违法行为人胥六发,于2023年6月11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胥六发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207号。
28、违法行为人周瑞阳,于2023年6月1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周瑞阳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81号。
29、违法行为人李豪,于2023年6月1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李豪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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