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贾金礼,于2023年4月24日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贾金礼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70号。
2、违法行为人谢洪波,于2023年4月25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谢洪波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78号。
3、违法行为人梁鹏,于2023年4月2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梁鹏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77号。
4、违法行为人李桂芝,于2023年4月26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李桂芝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79号。
5、违法行为人彭李杰,于2023年4月26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彭李杰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约3000张拉客招嫖类小卡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03号。
6、违法行为人彭航,于2023年4月26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彭航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02号。
7、违法行为人刘嘉,于2023年4月26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刘嘉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64号。
8、违法行为人陈琼书,于2023年4月27日因实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陈琼书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63号。
9、违法行为人夏世金,于2023年4月27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夏世金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80号。
10、违法行为人奚国云,于2023年4月27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奚国云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108号。
11、违法行为人马青顺,于2023年4月2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马青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58号。
12、违法行为人普文龙,于2023年4月2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普文龙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83号。
13、违法行为人普金彪,于2023年4月2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普金彪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82号。
14、违法行为人杨玉建,于2023年4月2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杨玉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81号。
15、违法行为人李庚锦,于2023年4月2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庚锦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50号。
16、违法行为人王银,于2023年4月2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银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49号。
17、违法行为人鲁秀萍,于2023年4月29日因网上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鲁秀萍给以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85号。
18、违法行为人段杰强,于2023年4月29日因吸毒、网上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段杰强赌博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吸毒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84号。
19、违法行为人合正阳,于2023年4月29日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合正阳给予罚款800元人民币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80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66号。
20、违法行为人普宏福,于2023年4月30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普宏福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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