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李光树,于2023年3月20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光树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株树7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37号。
2、违法行为人李东阳,于2023年3月20日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 对李东阳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对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0号。
3、违法行为人雷云,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31号。
4、违法行为人刘巧,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5号。
5、违法行为人左金龙,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4号。
6、违法行为人覃永飞,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持有的1台打印机、1台裁纸机、4瓶打印机墨水、约半包A4打印纸及约3000张拉客招嫖类诈骗软件小卡片等作案工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3号。
7、违法行为人周永朝,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25号。
8、违法行为人陈祖鹏,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1号。
9、违法行为人李冯熙,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2号。
10、违法行为人张永贵,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31号。
11、违法行为人万玉森,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1号。
12、违法行为人余翔,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67号。
13、违法行为人赵梦冉,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24号。
14、违法行为人袁雨阳,因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罚款六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30号。
15、违法行为人郑燕萍,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66号。
16、违法行为人殷红彦,因殴打他人,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十三日行政拘留,并处七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29号。
17、违法行为人李洋,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没收违法所得3523.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38号。
18、违法行为人杨智强,因吸毒,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53号。
19、违法行为人锁群珍,因殴打他人,于2023年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0号。
20、违法行为人孙鸿东,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32号。
21、违法行为人王国鑫,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46号。
22、违法行为人何远雄,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容留他人吸毒和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27号。
23、违法行为人苏应飞,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26号。
24、违法行为人陈光洪,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28号。
25、违法行为人李智,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54号。
26、违法行为人秦永东,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33号。
27、违法行为人何静,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未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6号。
28、违法行为人张林祥,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68号。
29、违法行为人朱晓鹏,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69号。
30、违法行为人曹培洪,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7号。
31、违法行为人李石亮,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70号。
32、违法行为人宗小倩,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55号。
33、违法行为人方一恒,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2号。
34、违法行为人柴金,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3号。
35、违法行为人苏云笛,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4号。
36、违法行为人金聪,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5号。
37、违法行为人苏浩源,于2023年3月23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46号。
38、违法行为人李健,于2023年3月24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李健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47号。
39、违法行为人宗小倩,于2023年3月24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宗小倩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3〕55号。
40、违法行为人李石亮,于2023年3月24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李石亮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70号。
41、违法行为人汤丽娟,于2023年3月24日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对汤丽娟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32号。
42、违法行为人龚方发,因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于2023年3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50号。
43、违法行为人周皓天,因阻碍执行职务,于2023年3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29号。
44、违法行为人李欣桐,因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于2023年3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9号。
45、违法行为人孙灵,因吸毒,于2023年3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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