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李佳霖,于2023年2月20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佳霖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28号。
2、违法行为人蒋金祥,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13号。
3、违法行为人蒋建钢,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12号。
4、违法行为人朱玉国,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31号。
5、违法行为人赵映平,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30号。
6、违法行为人汤正涛,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3〕29号。
7、违法行为人保迎波,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3〕1号。
8、违法行为人李梅,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23号。
9、违法行为人罗叔房,于2023年2月21日因实施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25号。
10、违法行为人段文林因盗窃,于2023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追缴不同牌子香烟25包,现金509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90号。
11、违法行为人潘继源,因殴打他人,于2023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41号。
12、违法行为人王家龙,因殴打他人,于2023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40号。
13、违法行为人吕源,因殴打他人,于2023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39号。
14、违法行为人罗云金,因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于2023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89号。
15、违法行为人李石亮,因实施盗窃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铁锤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3〕14号。
16、违法行为人王四珍,因实施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94号。
17、违法行为人余凤兰,因实诈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93号。
18、违法行为人陆伟,因实施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84号。
19、违法行为人胡孝平,因实施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一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用于赌博的扑克牌五十四张、赌资五十八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83号。
20、违法行为人合云峰,因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26号。
21、违法行为人合旭贵,因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27号。
22、违法行为人合旭红,因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25号。
23、违法行为人合卫国,因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3〕24号。
24、违法行为人晋仕,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79号。
25、违法行为人万文童,因实施吸毒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92号。
26、违法行为人夏光,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3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收缴打火机一个,纸巾一包。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91号。
27、违法行为人张金华,于2023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张金华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88号。
28、违法行为人陆兵,于2023年2月24日因隐匿证据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对陆兵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6号。
29、违法行为人张建林,于2023年2月24日因隐匿证据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对张建林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3〕15号。
30、违法行为人李金梅,于2023年2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李金梅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25元及赌博使用的扑克牌一副,追缴违法所得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34号。
31、违法行为人余耀德,于2023年2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余耀德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21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33号。
32、违法行为人殷永松,于2023年2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殷永松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同时收缴赌资43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32号。
33、违法行为人李林,于2023年2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林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60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29号。
34、违法行为人王浩宇,于2023年2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王浩宇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3〕27号。
35、违法行为人李俊辉,于2023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李俊辉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3〕42号。
36、违法行为人叶鸭寿,因赌博,于2023年2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05号。
37、违法行为人黄小忠,因赌博,于2023年2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04号。
38、违法行为人张秀林,因赌博,于2023年2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03号。
39、违法行为人沈文元,因赌博,于2023年2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并收缴赌博时使用的麻将两副;筹码若干。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3〕102号。
40、违法行为人罗久东,因盗窃,于2023年2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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