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王子易,因赌博,于2022年12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28号。
2、违法行为人孙雪健,因赌博,于2022年12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112号。
3、违法行为人李元,因实施故意损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2年12月2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收缴实施违法行为使用的菜刀两把、砍柴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120号。
4、违法行为人周文淋,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1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209号。
5、违法行为人高芬,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1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208号。
6、违法行为人代普贵,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1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16号。
7、违法行为人柏海林,于2022年12月25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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