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2022.12.18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2-12-19 09:00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毛凯敏,于2022121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对毛凯敏给予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26号

2、违法行为人罗疆南,于20221213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罗疆南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496号

3、违法行为人杨蓉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12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56号。

4、违法行为人张玲,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497号。

5、违法行为人冯双仙,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292号。

6、违法行为人李涵,因故意伤害,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27号。

7、违法行为人谢楷瑞,因故意伤害,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28号。

8、违法行为人朱凌志,因故意伤害,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29号。

9、违法行为人刘力伟,因故意伤害,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30号。

10、违法行为人王熙皓,因故意伤害,于2022年12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持有的棒球棍两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31号。

11、违法行为人秦正学,因实施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2年12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170

12、违法行为人赖潍鑫,因实施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于2022年12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169

13、违法行为人李光福,于20221217日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李光福给予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41号

14、违法行为人李光庆,于20221217日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李光庆给予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40

15、违法行为人何帮红,于20221217日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何帮红给予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39

16、违法行为人何发标,于20221217日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何发标给予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38

17、违法行为人赖正海,于20221217日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赖正海给予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37

18、违法行为人白海波,于20221217日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对白海波给予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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