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龚正华,于2022年07月20日20时30分许,在玉溪市红塔区三角公园一棋牌室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4号。
2、违法行为人王泽,于2022年06月一天,在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贾井社区老马冲村实施了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104号。
3、违法行为人陈聪,于2022年07月21日01时30分许,因实施了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83号。
4、违法行为人周安平,于2022年06月23日21时许,因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3号。
5、违法行为人李绍东,于2022年06月23日21时许,因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2号。
6、违法行为人郭玉琼,于2022年06月23日21时许,因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1号。
7、违法行为人鲁正忠,于2022年06月23日21时许,因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0号。
8、违法行为人段美琼,于2022年07月3日21时许,在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家边社区刘官营村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6号。
9、违法行为人李银红,于2022年07月3日21时许,在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家边社区刘官营村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5号。
10、违法行为人刘艳明,于2022年7月22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艳明给予罚款三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77号。
11、违法行为人张红丽,于2022年7月22日因收购有赃物嫌疑人的物品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张红丽给予罚款五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78号。
12、违法行为人邢振义,于2022年7月22日因猥亵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邢振义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84号。
13、违法行为人褚代金,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7号。
14、违法行为人钱辉,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6号。
15、违法行为人钱保德,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79号。
16、违法行为人王飞,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2号。
17、违法行为人洪俊,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95号。
18、违法行为人刘权文,于2022年7月24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权文给予罚款二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0号。
19、违法行为人高艳,于2022年7月24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高艳给予罚款二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85号。
20、违法行为人蒋乔明,于2022年7月24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蒋乔明给予罚款二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84号。
21、违法行为人普家文,于2022年7月24日因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 对普家文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3号。
22、违法行为人管嘉,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7号。
23、违法行为人马楠,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6号。
24、违法行为人陈亮,因寻衅滋事,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4号。
25、违法行为人张旭,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3号。
26、违法行为人白宇,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2号。
27、违法行为人薛俊骋,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1号。
28、违法行为人姚华,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赌博行为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合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四百元,赌具扑克牌一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0号。
29、违法行为人黄坚,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9号。
30、违法行为人吕杰波,因参与赌博,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赌博行为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四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8号。
31、违法行为人张晋,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7号。
32、违法行为人张健,因参与赌博,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赌博行为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七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6号。
33、违法行为人龚佳,因参与赌博,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赌博行为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一千四百三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5号。
34、违法行为人朱永江,因参与赌博,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赌博行为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97号。
35、违法行为人朱泳旺,因参与赌博,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赌博行为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90号。
36、违法行为人杨德俊,因寻衅滋事,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寻衅滋事行为给予十二日行政拘留,收缴管制刀具两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1号。
37、违法行为人杨彦龙,因金宵主题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行为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7号。
38、违法行为人杨杰,因盗窃行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对盗窃行为给予五日拘留的处罚。追缴一件黑色女性内衣、一件黑色的女性内裤、一件粉红色的女性T恤,收缴作案工具自制衣挂一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4号。
39、违法行为人杨宏,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给予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3号。
40、违法行为人张荣涛,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给予七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2号。
41、违法行为人杨杰,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于2022年7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给予七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01号。
42、违法行为人高培聪,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2号。
43、违法行为人阮春艳,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3号。
44、违法行为人丁丽佳,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4号。
45、违法行为人鲁鹏武,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5号。
46、违法行为人刘楷炫,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6号。
47、违法行为人谭玉春,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7号。
48、违法行为人朱锦,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8号。
49、违法行为人王弟敏,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9号。
50、违法行为人汪丽琼,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8号。
51、违法行为人王翠琼,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19号。
52、违法行为人董竑志,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20号。
53、违法行为人余永寿,于2022年7月26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90号。
54、违法行为人王志东因吸毒,于2022年7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7号。
55、违法行为人杨迪,因吸毒,于2022年7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6号。
56、违法行为人飞孟欣,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5号。
57、违法行为人王加华,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4号。
58、违法行为人高桃燕,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05号。
59、违法行为人郭从亮,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1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04号。
60、违法行为人李娜,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03号。
61、违法行为人朱青,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02号。
62、违法行为人邓洪琼,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01号。
63、违法行为人胡红华,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00号。
64、违法行为人谢莉蓉,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1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99号。
65、违法行为人余波,因赌博,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98号。
66、违法行为人钟诚,因寻衅滋事,于2022年7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23号。
67、违法行为人速丽萍,于2022年07月22日,在玉溪市红塔区北门街65号1幢2单元301室实施了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26号。
68、违法行为人李足贵,于2022年7月30日因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 对李足贵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27号。
69、违法行为人瞿建松,于2022年7月3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对瞿建松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10号。
70、违法行为人瞿俊越,于2022年7月3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对瞿俊越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9号。
71、违法行为人殷弘昌,于2022年7月3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对殷弘昌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8号。
72、违法行为人李正有,因提供虚假证言,于2022年7月3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30号。
73、违法行为人唐皓迪,因提供虚假证言、阻碍执行职务,于2022年7月3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二)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十六条之规定, 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29号。
74、违法行为人郭松林,因阻碍执行职务,于2022年7月3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328号。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