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李进,因盗窃,于2022年7月1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1号。
2、违法行为人马殿健,于2022年7月12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3号。
3、违法行为人唐安英,于2022年7月12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2号。
4、违法行为人王怀金,于2022年7月12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1号。
5、违法行为人雷云川,于2022年7月12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69号。
6、违法行为人宋启良,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间,在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登录“澳门金沙集团”赌博网站实施了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4号。
7、违法行为人师忠雄,在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可官社区实施了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2号。
8、违法行为人殷国林,在玉溪市红塔区“极中心”李宁专卖店门口处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3号。
9、违法行为人李世东,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间,在玉溪市红塔区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66号。
10、违法行为人韩继,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间,在玉溪市红塔区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67号。
11、违法行为人唐友华,于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间,在玉溪市红塔区实施了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68号。
12、违法行为人代良鹏,于2022年7月13日,在玉溪市红塔区文化路59号“金燕酒店”实施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4号。
13、违法行为人李雄斌,在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大楼1楼门口处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追缴违法所得电动自行车一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5号。
14、违法行为人刘瑞,在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菜市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6号。
15、违法行为人张绍江,在玉溪市红塔区菜园街4-6号实施了诈骗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7号。
16、违法行为人陈子豪,在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四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5号。
17、违法行为人王建荣,于2020年2月开始,在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大白露山实施了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3号。
18、违法行为人朱绍萍,于2022年7月13日,在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实施了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2号。
19、违法行为人尹子瑜,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7号。
20、违法行为人杜洪景,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6号。
21、违法行为人周子程,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5号。
22、违法行为人文树香,因盗窃,于2022年7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处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追缴盗窃的苹果X手机一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70号。
23、违法行为人袁党会,因赌博,于2022年7月1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6号。
24、违法行为人黄金花,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74号。
25、违法行为人沈文寿,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73号。
26、违法行为人陆勇,因赌博,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60号。
27、违法行为人张宇,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9号。
28、违法行为人相鹏程,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8号。
29、违法行为人李瑷珑,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27号。
30、违法行为人王家兴,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58号。
31、违法行为人刘云华,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9号。
32、违法行为人陈小龙,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于2022年7月1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88号。
33、违法行为人朱乃真,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于2022年7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61号。
34、违法行为人常欢,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7月1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常欢殴打常杰时所使用的菜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69号。
35、违法行为人马恒,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于2022年7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63号。
36、违法行为人朱红仙,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于2022年7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1号。
37、违法行为人杨文明,因红塔区金缘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4号。
38、违法行为人杨开富,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于2022年7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30号。
39、违法行为人龚方发,因红塔区宏润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于2022年7月1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03号。
40、违法行为人李汝静,于2022年7月18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72号。
41、违法行为人刘红涛,于2022年7月18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71号。
42、违法行为人吴忠平,于2022年7月18日因实施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小)行罚决字〔2022〕5号。
43、违法行为人杨志辉,于2022年7月18日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高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75号。
44、违法行为人王印巡,于2022年7月18日因实施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88号。
45、违法行为人代昌兵,于2022年7月18日因实施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9号。
46、违法行为人张斌,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89号。
47、违法行为人史馨娅,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73号。
48、违法行为人王晨,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83号。
49、违法行为人王鹏,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82号。
50、违法行为人冯海翔,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81号。
51、违法行为人高煜杰,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80号。
52、违法行为人邹晋松,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79号。
53、违法行为人杨瑞杰,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78号。
54、违法行为人周马墨昊,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77号。
55、违法行为人奚嘉彬,因赌博,于2022年7月1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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