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1-2022.6.26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2-06-27 15:03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罗国艳,于20226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对罗国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3号

2、违法行为人黄艳,于20226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对黄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2

3、违法行为人李保嘉,于20226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对李保嘉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1

4、违法行为人吴媛媛,于20226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对吴媛媛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0

5、违法行为人李琼,于20226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对李琼给予行政拘留日的处罚,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29

6、违法行为人姚翠华,于2022620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对姚翠华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53号

7、违法行为人李惠琼,于2022620日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对李惠琼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49号

8、违法行为人官仁样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菜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9号。

9、违法行为人吴和云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8号。

10、违法行为人郑克祥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7号。

11、违法行为人常国庆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6号。

12、违法行为人崔成坤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35号。

13、违法行为人李样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15号。

14、违法行为人于宝成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6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114号。

15、违法行为人方德忠,于2022年6月22日殴打他人、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匕首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79

16、违法行为人赫日,于2022年6月22日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其作案工具甩棍一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80

17、违法行为人杨国富,于2022年6月22日谎报案情,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0

18、违法行为人曹克黑,于2022年6月22日盗窃,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1

19、违法行为人杨易澄,于2022年6月22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尖刀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50

20、违法行为人郭子兴,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一百零五元,赌具一百零四张扑克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8

21、违法行为人张志鑫,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一百三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7

22、违法行为人李俊,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6

23、违法行为人彭文富,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二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5

24、违法行为人普得平,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五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4

25、违法行为人崔华奎,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3

26、违法行为人李长见,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赌资四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42

27、违法行为人罗明,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57

28、违法行为人阮贤,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收缴赌资三千元,赌具一副扑克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56

29、违法行为人汪江,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55

30、违法行为人李江,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赌博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254

31、违法行为张政2022624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51号。

32、违法行为人钱江尧,于2022624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52号。

33、违法行为人李发贵,于2022624日因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250号。

34、违法行为人罗杰,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6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82号。

35、违法行为人邱云江,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6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81号。

36、违法行为人孔庆习,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6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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