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王继云,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于2022年4月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21号。
2、违法行为人蒋先会,因盗窃,于2022年4月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54号。
3、违法行为人杨桂芬,因盗窃,于2022年4月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51号。
4、违法行为人陈艳琼,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4月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23号。
5、违法行为人何晓龙,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4月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22号。
6、违法行为人王明岗,因非法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于2022年4月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没收违法行为人王明岗非法持有的手铐一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1号。
7、违法行为人马利文,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7号。
8、违法行为人周云,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6号。
9、违法行为人黄红伟,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5号。
10、违法行为人龚永兴,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4号。
11、违法行为人邹涛,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23号。
12、违法行为人燕怡,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6号。
13、违法行为人史金雄,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5号。
14、违法行为人齐红梅,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4号。
15、违法行为人杨金丽,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3号。
16、违法行为人方兴荣,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2号。
17、违法行为人沈彦安,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4月0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因疫情防控需要,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87号。
18、违法行为人肖军印,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94号。
19、违法行为人李国伟,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25号。
20、违法行为人王春艳,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24号。
21、违法行为人李绍荣,因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4月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50号。
22、违法行为人刘瑞,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刘瑞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55号。
23、违法行为人马利文,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马利文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7号。
24、违法行为人周云,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周云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6号。
25、违法行为人黄红伟,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黄红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5号。
26、违法行为人龚永兴,于2022年4月8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龚永兴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具麻将一副、筹码12个、扑克牌76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24号。
27、违法行为人杨弘,于2022年04月05日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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