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杨有祥,于2022年3月21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七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95号。
2、违法行为人李彪,于2022年3月21日因寻衅滋事,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七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96号。
3、违法行为人普江,于2022年3月21日因提供虚假语言,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97号。
4、违法行为人钟文亮,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64号。
5、违法行为人魏忠涛,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62号。
6、违法行为人卢三洪,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61号。
7、违法行为人李家明,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60号。
8、违法行为人何崇顺,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67号。
9、违法行为人陈学英,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66号。
10、违法行为人杨永华,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65号。
11、违法行为人陈开顺,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64号。
12、违法行为人金树荣,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63号。
13、违法行为人倪志刚,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99号。
14、违法行为人康春,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98号。
15、违法行为人刘翔,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11号。
16、违法行为人张俊,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10号。
17、违法行为人龙林东,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9号。
18、违法行为人冯俊良,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8号。
19、违法行为人杨海潮,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7号。
20、违法行为人唐永辉,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6号。
21、违法行为人李俊良,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5号。
22、违法行为人李晔铭,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4号。
23、违法行为人谢和洲,因实施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3号。
24、违法行为人李俊楠,因实施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2号。
25、违法行为人柏荣,因实施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1号。
26、违法行为人桂文伟,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100号。
27、违法行为人王鑫,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45号。
28、违法行为人吕聪,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44号。
29、违法行为人王瑞,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43号。
30、违法行为人付天辉,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42号。
31、违法行为人朱成林,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26号。
32、违法行为人马瑞凯,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39号。
33、违法行为人陈隽凡,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20号。
34、违法行为人杨诚,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03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41号。
35、违法行为人李平生,于2022年3月27日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42号。
36、违法行为人邹承達,于2022年3月27日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35号。
37、违法行为人杨娜,于2022年3月27日因实施遗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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