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吴绍伟,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2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29号。
2、违法行为人许维,因盗窃,于2022年2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0号。
3、违法行为人周永伟,因赌博,于2022年2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19号。
4、违法行为人文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21号。
5、违法行为人毛勇,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给予行政拘留五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39号。
6、违法行为人薛红兴,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20号。
7、违法行为人潘云东,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20号。
8、违法行为人马丽娜,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4号。
9、违法行为人蔡自泓,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19号。
10、违法行为人段永涛,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0号。
11、违法行为人李重龙,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3号。
12、违法行为人周希年,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3号。
13、违法行为人段星宇,因实施吸毒、容留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5号。
14、违法行为人张羽,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18号。
15、违法行为人李聪,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9号。
16、违法行为人唐勇,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8号。
17、违法行为人屈焱,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2号。
18、违法行为人张正奎,因实施盗窃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1号。
19、违法行为人李进,因实施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5号。
20、违法行为人苏平,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1号。
21、违法行为人孙彦军,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0号。
22、违法行为人王海帆,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41号。
23、违法行为人高艳,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40号。
24、违法行为人文祥,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41号。
25、违法行为人石奉金,于2022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6号。
26、违法行为人王贤仕,于2022年2月24日因吸毒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1号。
27、违法行为人韩东,于2022年2月24日因侮辱他人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5号。
28、违法行为人胡群田,于2022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5号。
29、违法行为人沈书豪,于2022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4号。
30、违法行为人徐心怡,于2022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3号。
31、违法行为人高迪,于2022年2月24日因殴打他人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4号。
32、违法行为人袁学锐,于2022年2月24日因湖畔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案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2号。
33、违法行为人蒋爱华,于2022年2月24日因吸毒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42号。
34、违法行为人李绍康,于2022年2月2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9号。
35、违法行为人郭明军,于2022年2月2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8号。
36、违法行为人郭存芝,于2022年2月2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7号。
37、违法行为人张兴其,于2022年2月25日因赌博,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春)行罚决字〔2022〕6号。
38、违法行为人李治平,于2022年2月25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八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32号。
39、违法行为人王贵生,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60号。
40、违法行为人徐海林,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9号。
41、违法行为人杨家超,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43号。
42、违法行为人伍有华,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42号。
43、违法行为人黄旭,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41号。
44、违法行为人黄旭,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40号。
45、违法行为人朱诗翔,因实施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14号。
46、违法行为人马永伟,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8。
47、违法行为人杨国进,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7号。
48、违法行为人郭斌,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56号。
49、违法行为人钟福君,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30号。
50、违法行为人朱金平,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9号。
51、违法行为人李志城,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7号。
52、违法行为人李灏鹏,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6号。
53、违法行为人魏汉芳,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26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29号。
54、违法行为人严倩,因吸毒,于2022年2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45号。
55、违法行为人曹润华,因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于2022年2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44号。
56、违法行为人赵翠莲,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于2022年2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五十元,并收缴罂粟原植物11株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9号。
57、违法行为人段志忠,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于2022年2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18号。
58、违法行为人王贵生,因吸毒,于2022年2月2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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