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张磊磊,因实施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2号。
2、违法行为人薛皓升,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12号。
3、违法行为人杨瑞,因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5号。
4、违法行为人吴冬燕,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3号。
5、违法行为人徐宗会,因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和)行罚决字〔2022〕16号。
6、违法行为人洪访,于2022年1月2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洪访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2〕17号。
7、违法行为人马浩东,因结伙殴打他人,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33号。
8、违法行为人马关容,因结伙殴打他人,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32号。
9、违法行为人马关龙,因结伙殴打他人,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31号。
10、违法行为人马举跃,因结伙殴打他人,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30号。
11、违法行为人李滔,因提供虚假证言,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交)行罚决字〔2022〕6号。
12、违法行为人夏明伟,因提供虚假证言,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交)行罚决字〔2022〕5号。
13、违法行为人杨伟显,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于2022年1月24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三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2〕16号。
14、违法行为人符家金,因故意损毁财物,于2022年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1号。
15、违法行为人罗浦刚,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4号。
16、违法行为人张振勋,因殴打他人,于2022年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2〕5号。
17、违法行为人卜梓涵,于2022年1月26日因殴打他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高)行罚决字〔2022〕13号。
18、违法行为人廖云鹏,于2022年1月26日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其持有的21件烟花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2〕12号。
19、违法行为人陈晓东,于2022年1月2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陈晓东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22号。
20、违法行为人高和,于2022年1月2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高和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21号。
21、违法行为人丁宗超,于2022年1月2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丁宗超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20号。
22、违法行为人杨云,于2022年1月2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杨云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9号。
23、违法行为人左顺宏,于2022年1月2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对左顺宏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2〕18号。
24、违法行为人普永斌因寻衅滋事,于2022年1月28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2〕7号。
25、违法行为人张孟千,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30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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