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6-2021.12.12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1-12-13 10:14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打印

 

1、违法行为人刘国芬,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十一条一款,十九条第()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77号

2、违法行为人庄国瑞,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6号

3、违法行为人杨中进,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7

4、违法行为人滕旭,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8

5、违法行为人滕宇,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9

6、违法行为人朱礼朝,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项,第二十条第()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7号

7、违法行为人王云龙,因实施吸毒的违法行为,于202112月7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8号。

8、违法行为人李飞,于2021128日因李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10号。

9、违法行为人龙启武,于2021128日因龙启武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管制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42号。

10、违法行为人范朝聪,于2021128日因范朝聪涉嫌赌博一案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25号。

11、违法行为人杨永志,于2021128日因王文立、孟冬梅等人与赵志涛、杨永志等人互殴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41号。

12、违法行为人杨金,于2021128日因杨金被故意伤害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40号。

13、违法行为人闫宇,于2021128日因杨金被故意伤害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39号。

14、违法行为人王亮,因实施吸毒违法行为,于202112月9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1〕126号。

15、违法行为人秦捷,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1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之规定, 给予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16号。

16、违法行为人秦永俊,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1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之规定, 给予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行罚决字〔2021〕115

17、违法行为人周文林,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1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11号。

18、违法行为人武国丽,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1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10号。

19、违法行为人周文会,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12月1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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