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陈仁蝶,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66号。
2、违法行为人晏世倩,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65号。
3、违法行为人吴国耀,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1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119号。
4、违法行为人王看峰,因实施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 给予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67号。
5、违法行为人李翠萍,因实施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1〕142号。
6、违法行为人蒋春万,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2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303号。
7、违法行为人秦宇豪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304号。
8、违法行为人陈俊洪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305号。
9、违法行为人黄佑满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3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四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306号。
10、违法行为人施妹,于2021年11月24日因殴打他人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罚款500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196号。
11、违法行为人谢记广,于2021年11月24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68号。
12、违法行为人吴大忠,于2021年11月24日因盗窃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8号。
13、违法行为人张文荣,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2号。
14、违法行为人李光忠,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1号。
15、违法行为人潘芝兴,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0号。
16、违法行为人李金平,因实施赌博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9号。
17、违法行为人孔祥宇,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3号。
18、违法行为人孔耀辉,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2号。
19、违法行为人师丽思,因实施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1号。
20、违法行为人张海,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0号。
21、违法行为人沐家龙,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199号。
22、违法行为人金星光,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198号。
23、违法行为人陈佳,因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197号。
24、违法行为人陈佳,因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25日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1〕143号。
25、违法行为人张帆,于2021年11月26日因张帆吸毒案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1〕204号。
26、违法行为人李朋良,于2021年11月26日因张杨与王看峰等人相互殴打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69号。
27、违法行为人张忠来,于2021年11月26日因张德振被殴打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1〕144号。
28、违法行为人李永俊,于2021年11月26日因李健云被人殴打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203号。
29、违法行为人金翰缘,于2021年11月27日因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大)行罚决字〔2021〕145号。
30、违法行为人俞从红,于2021年11月27日因俞从红、谢宜江互殴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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