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张勇,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1〕105号。
2、违法行为人殷文明,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89号。
3、违法行为人马汝军,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1〕109号。
4、违法行为人张玉江,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0号。
5、违法行为人杜云仙,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1〕106号。
6、违法行为人郭春华,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1〕107号。
7、违法行为人葛亚彪,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1〕108号。
8、违法行为人易本斌,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治)行罚决字〔2021〕109号。
9、违法行为人郭永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107号。
10、违法行为人卢进永,因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23号。
11、违法行为人徐永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108号。
12、违法行为人赖本刚,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1号。
13、违法行为人郭金,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24号。
14、违法行为人马文能,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2号。
15、违法行为人张进,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3号。
16、违法行为人袁鸿兵,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109号。
17、违法行为人白银燕,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容留他人吸毒的白银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的白银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194号。
18、违法行为人马仁荣,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洛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洛)行罚决字〔2021〕7号。
19、违法行为人刘建勋,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110号。
20、违法行为人白俊杰,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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