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王涛,于2021年6月29日因王涛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王涛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三颗毒品甲基苯丙胺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28号。
2、违法行为人冯京,于2021年06月29日因冯京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冯京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27号。
3、违法行为人刘芳,于2021年6月29日因刘芳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刘芳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26号。
4、违法行为人李思鹏,于2021年6月28日因李思鹏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吸毒的李思鹏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25号。
5、违法行为人郑亚丹,于2021年6月30日因郑亚丹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吸毒的郑亚丹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29号。
6、违法行为人董绍荣,于2021年7月1日因董绍荣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吸毒的董绍荣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0号。
7、违法行为人任有坤,于2021年7月1日因任有坤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吸毒的任有坤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1号。
8、违法行为人张馨月,于2021年7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给予治安调解,治安调解协议书号:玉红公(红塔)调解字〔2021〕420号。
9、违法行为人朱永超,于2021年7月5日因朱永超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2号。
10、违法行为人王潇永,于2021年7月5日因王潇永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3号。
11、违法行为人黄遵源,于2021年7月6日因黄遵源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4号。
12、违法行为人陶美芬,于2021年7月11日因陶美芬扰乱单位秩序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9号。
13、违法行为人高桂芬,于2021年07月11日因高桂芬扰乱单位秩序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扰乱单位秩序的高桂芬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39号。
14、违法行为人阮顺,于2021年7月2日因阮顺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阮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不罚决字〔2021〕2号。
15、违法行为人夏旭峰,于2021年07月13日因夏旭峰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夏旭峰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1〕146号。
16、违法行为人任家燕,于22021年7月13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任家燕处十日拘留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67号。
17、违法行为人李金龙,于2021年07月13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李金龙处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1〕68号。
18、违法行为人宋成贵,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吸毒的宋成贵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51号。
19、违法行为人朱进元,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给予盗窃的朱进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55号。
20、违法行为人鲁兴林,因诽谤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对诽谤的鲁兴林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62号。
21、违法行为人黄跃明,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吸毒的黄跃明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黄跃明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2021年06月18日至2023年06月17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强戒决字〔2021〕6号。
22、违法行为人杨建福,因吸毒的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吸毒的杨建福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82号。
23、违法行为人殷浩,因寻衅滋事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给予殷浩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85号。
24、违法行为人黄河,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给予殴打他人的黄河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0号。
25、违法行为人左顺芬,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给予殴打他人的左顺芬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89号。
26、违法行为人魏唐松,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给予魏唐松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86号。
27、违法行为人付琼艳,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给予付琼艳罚款二百元人民币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87号。
28、违法行为人陈建鹏,因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给予陈建鹏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8号。
29、违法行为人刘云,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吸毒的刘云行政拘留十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6号。
30、违法行为人张歆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吸毒的张歆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自2021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07日)。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社戒决字〔2021〕8号。
31、违法行为人李勒寿,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给予李勒寿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4号。
32、违法行为人李红伟,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李红伟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自2021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4日)。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社戒决字〔2021〕7号。
33、违法行为人丁伟,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吸毒的丁伟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2021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16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强戒决字〔2021〕7号。
34、违法行为人桂永龙,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对吸毒的桂永龙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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