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23 17:03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1、违法行为人代俊磊,于2020年11月18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0〕70号。

2、违法行为人张靖,于2020年11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0〕71号。

3、违法行为人刘杰,于2020年11月18日因刘杰阻碍执行职务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之规定, 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1号。

4、违法行为人张润云,于2020年11月18日因张润云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社戒决字〔2020〕15号。

5、违法行为人韩思瑞,于2020年11月18日因韩思瑞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2号。

6、违法行为人张国涛,于2020年11月19日因张国涛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社戒决字〔2020〕16号。

7、违法行为人胡强国,于2020年11月20日因胡强国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5号。

8、违法行为人郑达超,于2020年11月20日因郑达超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社戒决字〔2020〕17号。

9、违法行为人谢忠能,于2020年11月21日因谢忠能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7号。

10、违法行为人曾永顺,于2020年11月21日因曾永顺吸毒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2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社戒决字〔2020〕18号。

11、违法行为人李云东,于2020年11月18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对吸毒的李云东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玉红公(李)强戒决字〔2020〕12号。

12、违法行为人王坤,于2020年11月18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对吸毒违法行为人王坤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104号。

13、违法行为人李重龙,于2020年11月19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李重龙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105号。

14、违法行为人徐海明,于2020年11月20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 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徐海明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玉红公(李)社戒决字〔2020〕11号。

15、违法行为人李鹏,于2020年11月120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 对吸毒的违法行为人李鹏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1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玉红公(李)强戒决字〔2020〕13号。

16、违法行为人普加辉,于2020年10月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73号。

17、违法行为人杨宝芬,于2020年10月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74号。

18、违法行为人金启恒,于2020年11月19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社戒决字〔2020〕7号。

19、违法行为人陈志富,于2020年11月19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社戒决字〔2020〕6号。

20、违法行为人王安,于2020年11月20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社戒决字〔2020〕8号。

21、违法行为人金建洪,因吸毒案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给予吸毒的违法嫌疑人金建洪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1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社戒决字〔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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