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田建国,于2020年04月2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0〕24号。
2、违法行为人李杰,于2020年04月13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0〕23号。
3、违法行为人潘致党,于2020年4月22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73号。
4、违法行为人李文波,于2020年4月2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74号。
5、违法行为人王绍成,于2020年4月2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75号。
6、违法行为人王继宽,于2020年4月2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76号。
7、违法行为人杨光春,于2020年4月2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77号。
8、违法行为人方湛翔,于2020年4月24日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对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人方湛翔处十日拘留,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28号。
9、违法行为人方熊飞,于2020年4月24日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对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人熊飞处十日拘留,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29号。
10、违法行为人卢成峰,于2020年4月24日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对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人卢成峰处十日拘留,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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