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陈仕华,于2020年03月25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0〕18号。
2、违法行为人杨松,于2020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49号。
3、违法行为人王强,于2020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50号。
4、违法行为人夏光友,于2020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51号。
5、违法行为人王敏,于2020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52号。
6、违法行为人罗时俊,于2020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对罗时俊殴打他人的行为行政拘留四日,两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53号。
7、违法行为人刘文为,于2020年3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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