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至3月2日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6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1、违法行为人崔云忠,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给予违法嫌疑人崔云忠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24号。

2、违法行为人卢有忠,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给予违法嫌疑人卢有忠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25号.

3、违法行为人卢玉忠,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给予违法嫌疑人崔云忠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23号.

4、违法行为人朱文江,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给对朱文江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22号。

5、违法行为人肖亚东,于2020年01月03日11时10分肖亚东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肖亚东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0〕29号。

6、违法行为人胡锦程,于2020年02月15日22时30分胡锦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胡锦程给予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0〕31号。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