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0-01-21 16:0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1、违法行为人刘世成,于2020年01月14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十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行罚决字〔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强制戒毒两年,强制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北)强戒决字〔2020〕1号。

2、违法行为人郑天平,于2020年1月15日因郑天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给予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收缴非法种植的罂粟毒品原植物十二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35号。

3、违法行为人晏小莲,于2020年1月15日因晏小莲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收缴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株树189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红塔)行罚决字〔2020〕34号。

4违法行为人卢玉林,于2020年1月14日因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卢玉林处五百元罚款,并收缴其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26株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2号。

5、违法行为人白峰烨,于2020年1月16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李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对白峰烨的吸毒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李)行罚决字〔2020〕3号。

6、违法行为人顾翠林,于2020年1月1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5号。

7、违法行为人杨金,于2020年1月1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6号。

8、违法行为人徐云,于2020年1月1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7号。

9、违法行为人舒玉珍,于2020年1月1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8号。

10、违法行为人秦发科,于2020年1月13日因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行罚决字〔2020〕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强制戒毒二年,强制戒毒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研)强戒决字〔2020〕5号。

11、违法行为人谢伟,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给予违法嫌疑人谢伟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并依法收缴违法工具匕首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19号。

12、违法行为人杜晏央,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给予杜晏央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18号。

13、违法行为人陈兰珍,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陈兰珍给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收缴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60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17号 。

14、违法行为人詹永奇,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给予违法行为人詹永奇罚款300元的处罚,并收缴罂粟23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14号。

15、违法行为人黄美焕,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给予黄美焕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并收缴罂粟34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带)行罚决字〔2020〕13号.                  

16、违法行为人周彪,于2020年01月14日16时20分周彪吸毒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周彪吸毒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收缴周彪持有的吸毒工具麻壶一副的处罚,并社区戒毒三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0〕21号。

17、违法行为人徐万聪,于2020年01月17日02时48分徐万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人徐万聪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收缴徐万聪持有的一把砍刀和一把长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0〕24号。

18、违法行为人王有福,于2020年01月17日12时15分王有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王有福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0〕26号。

19、违法行为人王军成,于2020年01月17日12时15分王军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王军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并收缴作案工具U型锁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公(玉兴)行罚决字〔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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