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区科技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股室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人或股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起草人或股室在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区科技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2.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3.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4.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审查。
第四条 解读形式。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区科技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网站上公开。
政策解读可通过股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网络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解读。
第五条 队伍建设。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把好编制解读方案的拟稿关、制定关。各股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各政策解读人员,要精心研究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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