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参见本单位编制的《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太极路交叉口)。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太极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886670;
邮政编码:653100;
电子邮件:htqjtj123@sina.com。
(二)申请受理
1.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的信息载体。
2、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共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网站申请: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
在线填写《红塔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的处理
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或更正。
2、申请人在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4、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应当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补正时限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收费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名称 | |||||||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机构类型 |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代理人信息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所需 政 府 信 息情况 |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所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他方式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 ||||||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受理号: 受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