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时限公开承诺
红塔区自2016年6月27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自2019年9月1日申请登记的,在原来对外承诺压缩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特公开承诺如下:
一、对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法定的30个工作日。
二、一般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三、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四、注销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五、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理。
六、玉溪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平均办理时间均在缴税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温馨提示:不动产登记公告所需的15个工作日的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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