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四大安全”监管,筑牢发展保障基石
一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以“食安心”行动为抓手,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对全区餐饮餐位信息化分级监管;及时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宣导、培训,提升改造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网络厨房”建设,100%完成“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实现执法人员可网络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无事故;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春节前及五一等节假日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农贸市场过期变质食品的查处,在适当位置粘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并同属地责任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做好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健全定期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
二是加大对药械、化妆品产品监管力度。依托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2024药剑行动”等活动,重点对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采购渠道、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用口罩、无菌和植入类、国家集采中选医疗器械监管等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大监督力度,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0余家次,完成2024年国抽、省抽5个批次抽检任务,共立案查处66件。
三是推动质量强区战略稳步实施。对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管理。开展计量专项整治,通过“云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883家,检定计量器具数13860台,检定合格率99.73%,对13个集贸市场在用的1562台电子秤进行了免费检定;对农资产品、钢化玻璃等进行抽检,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对856台加油机进行专项检查,对16家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了整治。推动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其中赛灵药业获第五届云南省政府质量奖,云南玉溪水松纸厂、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第一届玉溪市政府质量奖。
四是强化对特种设备监管。开展红塔区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城镇燃气安全、医疗机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贸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对辖区内60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至10月末,共检查特种设备4832台/套,管理人员证及作业人员证1498本,安全附件963个;发现的隐患问题656条,现场整改141条;共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91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二)持续营造“三大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优化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聚焦企业电子身份应用、企业开办、“一照多址”改革、企业便利注销、规范化监管,严格落实“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跨省通办”四办服务;全面推行整合了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的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通过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实现红塔区内资企业无纸化网上全流程办理,企业开办最迟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办结,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结发照。截至目前,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企业登记10206户。
二是持续营造规范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组织召开2024年度红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已完成2019年-2024年材料归集,并按国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要求在系统成功提交相关审查资料。9月13日书面建议红塔区人民政府对《红塔区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红塔区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四条扶持措施(试行)》、《红塔区招商引资绩效激励方案(试行)》等三个文件予以废止;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的五个《办法》,及时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综合公示率为65.82%;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标注、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作。
三是持续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和解及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工作,特别持续开展水电气暖、物业、停车、教育、医疗、殡葬等涉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共办理投诉举报3658件,举报核查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13万元。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15件,简易程序321件,全部结案,其中移送公安涉嫌犯罪案件10件,涉案案值168.0122万元,罚没金额638.8395万元。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领导统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汇报和计划工作,定期报送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执法信息。三是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重点地区、进网络等活动,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疫苗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等民生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在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过程中,向各类市场主体、监管服务对象面对面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
(五)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截至目前,案件法制审核163件,案件(法制)审核率100%;按要求积极上报配合区政府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公开;按规定规范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二是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印发《红塔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保障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按照区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核对部门职权,完成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五是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对符合适用条件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裁量并并说明理由,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截至目前,我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结合个案实际,依法对73起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予以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涉及金额86.99万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市场监管执法领域较为宽泛,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基层法治基础不扎实、能力不适应,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尤其是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场监管领域难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在法制知识学习方面不够全面,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特别是在处置投诉举报工作中,未按法定时限依法进行处理,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作督导、股室队所负责人具体抓的共管共抓责任制。打造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级要求的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融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支部每月“三会一课”学习内容,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8次,全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任务。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质量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节点,持续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各业务股室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各类执法技能培训,切实保证学习效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持续加大学法普法力度。继续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拓宽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为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以及转变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法治化氛围。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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