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玉红综执(罚)字[2026]第004号
发布时间:2026-07-09 17:32 来源: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玉红综执)字[2026]004

案件名称

*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被处罚人姓名和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2026年3月5日,袁*伟在玉溪市红塔区黄官夜市166号摊位上摆摊销售书籍,在现场查获1642本书籍,被查获的书籍其无法提供出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经从查获1642本书籍中抽样20本进行鉴定,其中1本是正式出版物,19本是非法出版物,该19本属非法出版物的同类书籍(同书名、同出版社、同版次)共计235本。袁汉伟销售该235本非法出版物书籍的行为构成侵权,且其摆摊陈列售卖侵权作品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袁汉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警告,没收侵犯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书籍235本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及时生效履行,已履行完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

      二〇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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