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从事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即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含距法定退休1-5年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
注:对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重复享受(对距法定退休1至5年人员的认定,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根据文件要求本次社保补贴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与社保缴费地一致均为红塔区”方可办理。
2、初次申请补贴的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省级就业系统登记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才能申请补贴。
3、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申请人需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省级就业系统中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于灵活就业登记当月起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办理所需材料:
1、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一份(窗口办理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申请本次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同时需开通银行储蓄功能,其余银行卡不予受理。
3、申请人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2至5页);没有实体证的申请人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并打开“就业彩云南”小程序,首页中找到“就业创业证”界面点击进入,打印个人就业创业证内所有信息,于本次申报时提交。
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请申请人提前下载打印(申请者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中进行“纳税记录开具”后打印),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5、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1至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养老、医疗)复印件一份(注:2025年1至8月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在2024年缴费单据上),未打印收款发票的申请人可于手机搜索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注册后自行打印;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本人页)。
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应的《城低保证》、《残疾证》、《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红塔区市民中心政务大厅B1-B6号窗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
2、办理时间: 2026年5月6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限号办理,不超100人,逾期不再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办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由本人到红塔区市民中心政务大厅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由代办人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担任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的;在创业促就业贷款期限内的;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入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或移居境外的;提交虚假材料的;均不在此次社保补贴范围内。
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最新规定同一人员在单位吸纳期间、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间和个人灵活就业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合并计算。
4、办理此次社会保险补贴依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24〕220号)文件执行,办理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养老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人员类别以最低缴费标准10456.8元的40%或60%给予补贴;缴费基数不超过100%的人员均按60%缴费基数给予补贴,缴费基数超过100%的人员不予补贴。(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医疗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大病保险部分,按人员类别均按5167.2元缴费标准的40%或60%给予补贴。(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5、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完成后,将按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分批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将分批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请各申请人到银行自行查询余额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资金发放时间。由此给各位申请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3日
附:2025年红塔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表
序号 | 缴费类别 | 缴费标准 | 缴费金额(元) |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 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050人员、 法定退休1至5年人员 |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1 | 补贴比例 | 40% | 60% | 60% | ||
2 | 职工养老保险年缴费 | 60% | 10456.8 | 348.56元/月 |
522.84元/月
| |
70% | 12201.6 | |||||
80% | 13944 | 522.84元/月 | ||||
90% | 15686.4 | |||||
100% | 17431.2 | |||||
3 |
职工医疗保险 | 5167.2 | 172.24元/月 | 258.36元/月 |
258.36元/月 | |
注:补贴标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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