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即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含距法定退休1-5年人员)。
注:1、对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重复享受(对距法定退休1至5年人员的认定,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需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二、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申请本次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同时需开通银行功能,其余银行卡不再受理。
2、申请人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2至5页);
3、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至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养老、医疗)复印件一份(注:2023年1至8月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在2022年缴费单据上);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本人页)。
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应的《城低保证》、《残疾证》、《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红塔区市民中心政务大厅B区3、4、5、6号窗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
2、办理时间: 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限号办理,不超120人,逾期不再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办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由本人到红塔区市民中心政务大厅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由代办人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的、在创业促就业贷款期限内的、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公益性岗位已享受满三年的人员(距法定退休不足五年的除外)均不在此次社保补贴范围内。
3、办理此次社会保险补贴依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18】20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1号)文件执行。养老保险补贴:缴费基数不超过100%的人员均按60%缴费基数给予补贴,缴费基数超过100%的人员不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大病保险部分。
4、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完成后,将按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分批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将分批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请各申请人到银行自行查询余额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资金发放时间。由此给各位申请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附:2023年红塔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2023年度红塔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序号 | 缴费类别 | 缴费标准 | 年缴费金额(元) | 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050人员、 法定退休1至5年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
1 | 补贴比例 | 2/3 | 1/2 | ||
2 | 职工养老保险年缴费 | 60% | 9945.6 | 553元/月 | 414元/月 |
70% | 11601.6 | ||||
80% | 13260 | ||||
90% | 14916 | ||||
100% | 16574.4 | ||||
3 | 职工医疗医疗保险 | 4767.6 | 265元/月 |
199元/月 | |
注:补贴标准(四舍五入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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