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年初区局税务工作会议对全局税收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对税收法制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突出“关键少数”。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2025年区税务局累计开展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8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360余次(含退休支部)。
2.聚焦“青年干部”。落实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干部理论学习班制度,由党委委员担任指导老师,组织青年理论干部学习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锻造提升青年干部的法治理论素质。2025年青年理论学习班学习60次。
3.覆盖“全体干部”。推进“学习兴税”、“强基工程”学习培训常态化,全局税务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员覆盖。2025年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费征管基础能力专项培训》共40多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全年未出现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深化税费改革,抓实征收管理。一是继续做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全力建设智慧税务,全面提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效能。二是深化税收共治。打破数据壁垒,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监管,以数据赋能精准监管与决策,共筑协同治理新格局。三是规范欠税管理。规范欠税管理流程,对欠税“一户一档”资料开展集中清理检查,落实好约谈警示等欠税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实施税收保全、扣押、查封财物资产等措施,确保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中履职尽责,避免税款流失。
3.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一是优化办税服务厅服务,构建全程网上办、征纳互动办,自助便利办、线下进厅办的多元办税服务体系。二是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常态化开展信用动态调整工作。三是深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建立常态化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工作机制。四是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针对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培训及个税综合所得汇算辅导。五是做好税收宣传。组织青年骨干走进万达商圈,针对商户问题开展“一对一”政策宣传,用精准辅导助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税务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次学法的机制,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不断提高党委及党委委员的政治理论和法治思维水平。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列入干部职工学法内容,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的普法学习,逐步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2.健全法治队伍建设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学习型组织建设初见成效,注重抓好干部的学历教育和税收业务培训工作。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熟悉、作风硬扎、勤政廉洁、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更好地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全面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内控制度,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梳理优化岗位内控流程。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全面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依法治税相关重要文件,将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会议议程。2025年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税工作,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事中管理,强调集体决策,坚持集中审议。
3.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制定规范性文件,履行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工作。2025年,区局未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
4.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复杂案件处理、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1至12月,共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复杂案件研讨、合同审核及涉法事务咨询60余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书49份,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运用。2025年1月-12月共受理税务行政处罚案件3355件,其中,简易处罚3351件,普通程序处罚4件。受理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中,未出现当事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案件。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7月1日至今,对六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简化办税流程。2025年1月至12月,区局共受理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2671件次。二是深入落实“首违不罚”,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2025年1至12月,共有238户次纳税人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被免于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理顺涉税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同时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化解争议,将调解贯穿于处理行政纠纷的全过程,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争议的负面影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研判,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
2.完善税务行政复议集体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2025年1至12月,依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通过组织案件研讨、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了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了案件处理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稳步推进执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应公示尽公示。一是2025年1月至12月,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4件,行政许可事项3户次,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许可3户次。二是编制并动态更新区局和四个管理分局的权责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清晰列明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职权及其依据、运行流程。按规定进行审议并统一按要求公布。
2.规范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配备25台执法记录仪至一线执法部门,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的要求,建成税务约谈室一间,相关设备配置到位,2021年2月全面启用至今,不存在音像记录不全的情况。规范税务约谈室使用制度,完善音像记录手段,为执法过程提供有力的证据基础。
3.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分6次共对12户纳税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保障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全力以赴落实税务总局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组织开展“强基工程”调研,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聚焦构建征管新模式,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总结提炼经验和改进办法,构建与新模式、新机制相适应的组织和岗责体系。
2.继续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上线工作,在2024年全面上线数电票的基础上,2025年红塔区全量上线了成品油企业、机动车销售、二手车销售数电票,大力推广乐企平台应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中心大局,召开局党委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发挥领学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2.突出依规执法,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围绕科学决策抓落实。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落实事后公开。从严对案件审核把关,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选聘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公正、廉洁、高效履职。二是围绕“三项制度”抓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凡涉及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一律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核决定。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大任务主动督导。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面对日益复杂的税收执法环境和新型法律问题,部分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案件分析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仍需加强。
(二)内控机制与业务融合需进一步深化
内控理念尚未完全融入所有执法环节,部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运用内控手段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部分疑点数据的处理效率和精准度有待提升。
(三)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
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前沿问题研究不够深入,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法制工作效能的探索不足,工作的创新举措相对较少。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法律综合知识的培训
强化理论武装与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学习,特别是新出台政策的法律解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着力提升法制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二)深化执法监督与风险防控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对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巩固案卷评查成果。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探索建立审核质量评价机制,提升审核质效。四是深化内控机制应用,加强内控指标的动态管理和疑点数据的分析研判,提升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与协同配合
一是优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复杂案件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四是主动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外部监督部门的联系汇报。
(四)抓好总结谋划与创新探索
全面梳理总结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提前思考谋划下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方法、新路径,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
2026年1月13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