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1:13 来源: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治“幽灵外卖”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含分支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等)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资质造假及“幽灵外卖”类。无证经营、伪造、出租、出借、冒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线上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租借、伪造资质及门店图片,无实体门店经营;一证多用、证照过期等。

(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类。加工区油污堆积、墙面霉烂破损;病媒生物防控不到位;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清洗消毒设施不足或未正常使用;餐具消毒不规范等。

(三)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类。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腐败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未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违规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死因不明畜禽肉等。

(四)平台主体责任落实类。未依法开展入网商家资质审核、实名登记;未按规定核验更新信息;未定期开展实地核查;订单信息留存不全或期限不足;未对配送过程实施有效管理等。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类。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使用伪造、变造健康证明;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食品配送环节类。未使用食安封签;食品受污染、损坏;配送容器未清洁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长时间存放导致变质;配送容器、包装不符合标准等。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公示或虚假公示商家信息、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标识;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全国12315、政务12345,红塔区专用举报电话:0877-2010033

(二)网络举报。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

(三)来信举报。收件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653100。

(四)现场举报。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大厅(红塔区福寿街4号)。

四、线索反映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尽量提供详细线索,包括涉事主体名称、地址、违法时间、具体行为描述及相关证据(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票据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案件查办进展反馈。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举报、恶意举报,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信息保密。对于查证属实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已进入纪检监察、复议、诉讼、信访等程序,及不属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范畴的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特此通告。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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