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将至,为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红塔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一、科学选购消费食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注意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选购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日期、无出厂地址的“三无”食品。购买畜禽肉要注意查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谨慎购买“无证”流动摊贩售卖的熟肉、凉拌菜、卤菜等食品。选购白酒应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经营场所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检验合格证并索取票据。
二、外出就餐网络订餐需谨慎。外出就餐选择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干净整洁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网络订餐应选择配送距离较近、公示证照信息齐全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外包装和食品质量,及时食用;需要进行二次加工,应充分加热,保证熟透后再食用;谨慎网购散装或自制食品等来源信息不明确的食品。
三、文明节约用餐。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在保证食品安全基础上,在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的全过程中厉行节约,减少餐厨垃圾,培育行业新风;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要主动提供打包服务,提供公勺公筷,合理设计菜单,推广“半份菜”“小份菜”,引领“过春节讲节约”的节日新风尚。消费者要摒弃“好面子、讲排场”的陋习,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点餐要合理、剩菜要打包。消费者要积极弘扬和传承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从珍惜一粒米、一滴水做起,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模式,减少浪费。
四、预防常见食物中毒。谨慎加工食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要烧熟煮透,切忌短时嫩炒或凉拌生食。严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饮酒要适量,严防误将甲醇(甲醇燃料)、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当散装白酒饮用的事件发生。到正规销售场所购买食盐,防止错把亚硝酸盐当食用盐或碱面使用;不食用存放过久、变质的饭菜,不大量食用腌腊制品。
五、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杀猪饭”、婚丧宴请等集体聚餐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要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在宴席举办前10日内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广大市民在参加自办宴席等聚集性用餐活动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发现菜品口味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各类承办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区餐馆等集体用餐单位所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用餐环境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甲醇、丙醇等燃料进行颜色标识警示并严格管理,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特别提醒:选购消费食品要索取并留存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若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可及时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若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疼痛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不自行服用药物,以免延误或加重病情。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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