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各快递末端相关企业、经营者:
用于商品、包裹、行李、粮食等贸易结算称重的非自动衡器(电子计价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诚信、公平的市场消费环境,确保贸易结算计量准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计量管理及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快递末端相关企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确保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量值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贸易结算中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能通过面板按键进行参数调整,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
二、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在使用前须经法定计量机构强制检定,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检定有效期为一年,即每年一检。
三、做好价格公示,严禁乱收费。严禁加价收费、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捆绑收费、强制交易、未明码标价(揽件)、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收取“取件费”“保管费”“跑腿费”等附加费用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收费纠纷。各相关企业、经营者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快递末端企业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快递末端企业计量及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计量及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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