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08:5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2024年春节将至,为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春节期间饮食消费特点,红塔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一、谨慎选购消费食品。尽量选购新鲜食品,不购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肉制品;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店铺;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购白酒应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企业、白酒经营者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检验合格证并索取票据;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外出就餐选择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干净整洁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预防常见食物中毒。谨慎加工食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要烧熟煮透,切忌短时嫩炒或凉拌生食。严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饮酒要适量,严防误将甲醇(甲醇燃料)、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当散装白酒饮用的事件发生。到正规销售场所购买食盐,防止错把亚硝酸盐当食用盐或碱面使用;不食用存放过久、变质或在高温下存放过久的饭菜,不大量食用腌制品。

三、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杀猪饭、婚丧宴请等集体聚餐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要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在宴席举办前10日内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广大市民在参加红白喜事、自办宴席等聚集性用餐活动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发现菜品口味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各类承办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区餐馆集体用餐单位所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用餐环境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豆角(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原料和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代替食盐;对甲醇、丙醇等燃料进行颜色标识警示并严格管理,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发生。

四、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在保证食品安全基础上,在原料采购、加工制止、供餐服务的全过程中厉行节俭,减少餐厨垃圾,培育行业新风;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要主动提供打包服务,提供公勺公筷,合理设计菜单,推广“半份菜”“小份菜”,引领“过春节讲节约”的节日新风尚。消费者要摒弃“好面子、讲排场”的陋习,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点餐要合理、剩菜要打包。消费者要积极弘扬和传承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从珍惜一粒米、一滴水做起,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模式,减少浪费。

特别提醒:选购消费食品要索取并留存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若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可及时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若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疼痛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不自行服用药物,以免延误或加重病情。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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