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市监发〔2023〕2号)要求,对以下拟表彰的30名红塔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区直部门(10名)
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
区科技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投促局、区文旅局、区税务局
(二)乡、街道(20名)
1.小石桥乡:小石桥彝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洛河乡:洛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洛河市场监管所
3.玉兴街道:玉州社区
4.玉带街道:郑井社区、中卫社区
5.凤凰街道:凤凰街道办事处、灵秀社区
6.李棋街道:李棋街道办事处、李棋市场监管所
7.大营街街道:大营街街道办事处、师旗社区
8.高仓街道:高仓社区、高仓市场监管所
9.春和街道:春和街道办事处、春和市场监督管理所
10.北城街道:王棋社区、古城社区
11.研和街道:研和街道办事处、宋官社区
二、先进个人
(一)区直部门(35名)
1.区委办:期俊姣、丁彬宸
2.区人大办:陈晓燕
3.区政府办:徐挺、王梓哲
4.区政协办:李青
5.区委组织部:饶磊
6.区委宣传部:桂茜
7.区法院:杨洁
8.区发改局:李晓东、王朝友
9.区农业局:幸更东、郭凤鸣、魏永平
10.区财政局:赵瑜、张毅杰
11.区市场监管局:邹谚明、龙富华、李素
12.区人社局:张正廷
13.区科技局:卫伟
14.区政务服务局:姜静、杨艳娥
15.区投促局:李平
16.区文旅局:魏丽凤
17.区税务局:陈红、汤雅珺
18.区商务局:陈治宇、段鹏伟
19.区工信局:景会萍
20.区住建局:谢文祥
21.区统计局:谢光伟、郭策
22.区自然资源局:杨天龙
23.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王涛
(二)乡、街道及园区(55名)
1.小石桥乡:周云波、张承金、李金福、朱学才
2.洛河乡:普顺富、柏汝明、李青春、普家生、普侠兴
3.玉兴街道:杨琼、王斌宇、陈永春、张泉
4.玉带街道:高丽、李仕飞、高兴坤、潘兴红、
5.凤凰街道:李自洪、沈兴恒、刘继承、刘美宏、乔春梅、许春丽
6.李棋街道:丁光柱、周永生、曾之斌、刘海波、李燕妮
7.大营街街道:李娜、尹鹏、曾东菊、李云勇、朱越
8.高仓街道:施治伟、李卫春、赵洁、张克涛
9.春和街道:王智敏、王树德、王德祥、杨淑媛、陶成伟、李建
10.北城街道:张梦森、王波、马运松、王永海、曹宴文
11.研和街道:何健维、周军、付春晖、杨东、张飞进
12.红塔产业园区管委会:刘海山、杨瑞
(三)企业(10名)
1.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李桂臣
2.玉溪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段林强
3.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黄亨本
4.玉溪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雷佳逸
5.云南无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园运营方):王歆棋
6.玉溪融媒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火车集市运营方):李昊燃
7.云南太标太阳能集团:张永林
8.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刘军
9.玉溪孙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姚喜荣
10.玉溪香郁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高程
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红塔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红塔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人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联系。
红塔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77-2012311。
红塔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6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