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李勇:
本局于2025年10月30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玉红应急告〔2025〕16-1号),内容是:详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玉红应急告〔2025〕16-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玉红应急告〔2025〕16-1号)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9号
联系人:张一帆
联系电话:2027570
邮政编码:653100
玉溪市红塔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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