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研兴砂石料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27〕35号)要求,我局委托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对研兴砂石料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现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评估,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要求,现将《研兴 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矿通评报字〔2021〕第014号)、《研兴 采矿权评估报告附表》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寄送或直接送达《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联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红塔区康井路11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26442;
附件1.《研兴 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 (矿通评报字〔2021〕第014号)
附件2.《研兴 采矿权评估报告附表》
附件3.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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