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6 17:2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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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第二部分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0、部门绩效目标表

11、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表

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4、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乡(街道)履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计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产权交易市场。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贯彻落实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负责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管地价,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红塔区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发展战略。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责任。负责地质环境保护,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对地质环境、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管;管理地热水、矿泉水的开采和保护工作。

12)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落实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整治、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宏观调控。

15)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强化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组织实施数字玉溪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保障基础测绘成果的推广运用。

    (16)贯彻落实不动产权属管理、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共享等相关政策,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17)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是2019年4月原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玉溪市规划局红塔分局撤销下划后,新成立的一个政府行政机关,内设有9个股室、11个乡镇(街道)管理所,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2020年土地储备计划及(2020-2022)三年滚动计划,积极筹备储委会 ;

2、完成201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3、充分发挥12336举报电话的效能,拓展违法线索收集范围,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报备工作。

    4、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的目标。

    5、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6、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7、完成4个提质改造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完成洛河双龙增减挂钩项目和大营街增减挂钩项目的施工建设及验收工作。  

    8、完成地质灾害5个小型治理项目。

    9、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格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按照要求继续做好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核实整改工作;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范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管理。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设施农用地范围,强化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

10、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一是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和督促指导土地复垦工程实施;三是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四是组织项目验收自检自查;五是落实节余指标使用和流转具体工作;六是负责项目备案和档案管理。根据下达的增减挂钩指标,在年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申报等工作,继续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关闭矿山恢复治理,督促正在进行恢复治理的13个矿山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1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矿山向红塔区财政局申请退还矿山企业保证金;1年内未能完成的矿山,保证金缴存至红塔区财政国库,专项用于辖区内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2、加强预告登记工作,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预告登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8〕8号)要求,采取措施,加大预告登记宣传力度,加强预告登记工作,保障预购人合法权益。

13、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改革相关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市委网信办和政务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各项工作。通过“一号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成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办理完成后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邮寄及窗口领证两种服务发证方式,并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窗口交件、网上缴费等线上线下办理多种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办事需要。通过“制度+技术”建设,全面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清理公众办事服务障碍,做到政府服务“同级同权”、“同一事项、同一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标准化、高效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14、继续推进原房产档案和地籍档案以及现不动产档案的整理合并工作。

15、做好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的整理合并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

16、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17、督促施工方尽快提交小石桥乡响水槽子地等5个组省级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竣工资料,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18、2020年年底力争完成4个提质改造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完成洛河双龙增减挂钩项目和大营街增减挂钩项目的施工建设及验收工作,积极查找辖区内增减挂钩资源并组合成项目,完成项目申报和前期项目准备工作。

19、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好2020年红塔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房地一体)发证工作做好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图斑监测核查工作,做好2020年测量标志点托管与巡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1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16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2.94万元,政府性基金1717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16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164.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2.94万元(本级财力4129.94万元,专项收入111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75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717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164.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16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2.94万元,项目支出17390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70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02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7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3262.94万元,项目支出173902万元),基本支出中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61.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水电、差旅、培训、会议、劳务、工会费、福利费及公务补贴等)1601.36万元。我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173,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200万元,主要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应急处置费用54万元;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经费750万元;红塔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667万元;红塔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项目149万元;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费用261万元;省级投资槽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19万元;红塔区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2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171,702万元,主要项目是:2020年土地收储成本性支出(征地拆迁补偿款支出)120,191万元;2020年土地收储成本性支出(土地开发支出)51,511万元。

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11个乡镇(街道)管理所及4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1.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采购预算资金2028.65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无法对比。

   2.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164.94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无法对比。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3262.94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无法对比。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173902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无法对比。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3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入各项工作业务费用支出,其中:办公经费324.2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234.5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项目、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费用、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中介服务费用)、公务接待费3.5万元、维修(护)费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06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70.86万元,固定资产1047.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形资产40.8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2028.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采购82.65万元,其他项目技术服务采购1946万元。

   九、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法与2019年预算数同比,因本单位是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对比。

   (一)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本单位是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上年预算数可对比。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本单位是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公务用车故无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对比。

   (三)公务接待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本单位是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对比。

   十、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0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此处说的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共 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71,702万元,分别是:

   1.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项目经费,项目目标是:2020年红塔区行政辖区内不动产权利人申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提供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通过提供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提高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办理速度,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和降低不动产转移登记风险,为不动产权利人节约办理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

   2.地质灾害防治、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是:进一步加强2020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扎实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1)、按人均每年2000员标准足额发放监测员补助;(2)、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3)、购买地质灾害监测员必须的各种工作工具;(4)、地质灾害评价、调查、应急调查;(5)、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平均每个地灾点10万元

   3.小石桥乡响水村槽子地等5组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是:(a)土地平整:73.2874h㎡。(b)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农渠4条,总长1319m;规划农沟9条,总长13204m;取水口3座;16m³水窖118个;涵洞48座。(c)田间道路工程: 改建田间道1条,总长2330m;新建生产路4条,总长1853m;改建生产路5条,总长7741m。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乡响水村槽子地等5个组土地整治项目符合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和红塔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规划本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项目实施预计新增耕地5.1658h㎡,有利于红塔区耕地保有量动态平衡;

   4.红塔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经费,项目目标是:加快全区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农房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避免增加农民负担,减少重复调查、登记和资金浪费的现实需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提高红塔区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提高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扩大确权登记范围,推进不动权的科学高效信息化管理;

    5. 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是:将红塔区行政辖区内已经登记的土地和房产,以一个不动产单元为单位进行规范化整理,形成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数据集,依据《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通过抽取、坐标转换、数据格式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进行数据入库;并对房、地数据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进行关联。全面提升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质量,加快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总,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建立全国统一存量数据平台信息化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通过开展批量存量房地产数据整合工作,完成170000总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并通过省级国土部门的验收,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的要求,加快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审批速度,缩短办证时限,帮助企业解决贷款困难的问题,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减少信访案件,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6.红塔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经费,项目目标是:对分散存放在原房屋登记部门的房产档案约14万件、土地登记部门的地籍档案约14万件,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约2万件,进行档案调阅、整理、合并、补录、装订、归档、搬运等工作。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通过开展不动产档案整理合并工作,完成分散在不同地方的不动产数据档案的整理合并工作,满足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自助查询的要求,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实现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7.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是:按照统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以“三调”数据为现状基础数据,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我区范围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有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在整个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保障和促进全区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根据国务院、省自然资源部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红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各乡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8. 2020年土地收储成本性支出1,项目目标是:完成2020年红塔区土地收储任务。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2020年收储土地面积能满足市场供给的需求;

    9. 2020年土地收储成本性支出2,项目目标是:完成2020年红塔区计划收储土地任务。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2020年收储土地面积能满足市场供给的需求。

2020年与2019年的项目增减无法对比,因我局是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十一、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加快完成红塔区范围内的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按照国家、云南省和玉溪市的部署,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二调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红塔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土地资源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加强矿业权管理和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严格卫片执法,完善红塔区域内国土空间及土地规划编制调整工作。2020年红塔区将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主要完成的工作为:1.基础研究;2.红塔区(全域)国土空间规划;3.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4.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5.信息化平台及“一张图”建设;6.信息平台运维及业务人员技术培训费用;7.其他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费用。为加快推动不动产权属、林权及管理工作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 2020年共计需要不动产权、林权管理等工作经费2314.184万元。红塔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项目资金149.2万元、红塔区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费用每年大约需要资金180万元、红塔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项目经费667.144万元、2020年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资金940.84万元、2021年需要房要一体化项目资金930.8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成本费用120万元、不动产权籍数据库更新维护经费2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颁证65万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费用163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十二、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无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项目支出土地收储成本性支出预算171702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0191万元,用于高铁新城二期、居民上楼公寓、红塔古镇、玉交集团棚户区改造、玉山城康养社区等21个土地收储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支出51511万元,用于上述收储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勘界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四、名称解释

   1.国土空间规划:是建设美丽宜居家园的一种空间治理手段。分为五个层级,以对应不同尺度的空间单元,即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等,因此强调其规划对象是一定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种规划,其规划对象是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是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和场所,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2.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3.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随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各地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陆续完成,原来分散管理的登记档案也将移交给新组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保管。由于原登记档案数量大、种类多、管理方式不统一,登记数据和电子档案也分别存在于不同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中,移交后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准确梳理不动产档案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纸质档案整理的前提和基础。

                                第四部分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十五、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0、部门绩效目标表

   11、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表

   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4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026

 

监督索引号53040200646800111

附件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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