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关于《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修改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4 16:5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关于《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确保红塔区北城街道重点项目的建设,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8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的要求,我区编制完成了《红塔区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北城街道项目建设需求,组织开展了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编制完成了《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通过评估,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17年执行情况基本正常,综合得分为95.12分,其中用地规模执行情况95.93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评估报告经市级专家审查论证、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意红塔区开展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工作。

本次规划修改,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中第(2)条中的相关要求,即规划评估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乡级“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目标分值在85分以上,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意规划修改的情形。同时,本次规划修改方案中,玉溪市留置场所项目使用玉溪市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同意,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中“(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经同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符合可使用预留指标的条件。

因此,北城街道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北城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北城街道城镇建设、公用设施、城镇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保障北城街道城镇建设、公用设施项目用地,有利于北城街道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北城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提高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率,使建设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北城街道是红塔区“一城四点”城市空间布局的重点区域,结合玉溪正在开展的“六城同创”工作,北城街道主动融入红塔区城市建设,需要从里子到面子对城市进行规划,提升玉溪城市品质,向美丽玉溪、生态玉溪迈进,打造高原湖泊地区“山、城、湖”城市设计示范区,全面提升城市风貌特色和空间品质。但区域城市各类功能不够完善,需要不断完善该片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一方面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红塔区龙马山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在城市空间职能上,要完善行政办公用地配套,进而满足党政机关等重要设施的布局,以此完善城市的部分重要职能,全面提升城市风貌特色和空间品质。在玉溪市行政办公用地中,现有留置场所容量小、功能不配套、安保压力大、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不能适应办案工作需要,急需选址建设。

为满足玉溪市留置场所项目、龙马山生态文化旅游、北城街道大营加油站等项目用地需求,推动北城街道城镇建设、完善公用设施建设、促进旅游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十分必要。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根据《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追加红塔区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函》(玉国土资函[2019]20号),玉溪市追加红塔区市级规划预留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3.5公顷,配套下达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3.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2.5公顷,专项用于玉溪市留置场所项目。区政府将市级追加指标追加至北城街道,专项用于玉溪市留置场所项目,纳入《修改方案》布局实施。

北城街道上级下达指标调整情况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由1546.70公顷调整为1550.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由1157.50公顷调整为1161.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617.86公顷调整为621.3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由180.64公顷调整为184.1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175.79公顷调整为179.2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由155.24公顷调整为157.74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北城街道新增建设用地调入面积为4.0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调出面积为0.60公顷;调整后,北城街道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增加3.44公顷。其中:一是对玉溪市追加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布局,调入3.44公顷。二是对北城街道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调出涉及将0.60公顷建设用地(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59公顷)。调入涉及将3.9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66公顷)、0.05公顷未利用地,共计4.04公顷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全为城乡建设用地)。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域涉及4.04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将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区域的0.60公顷区域修改为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北城街道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3.44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3.44公顷,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的要求。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是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的3.62公顷一般农地区、0.37公顷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0.05公顷修改为4.0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二是将新增城乡建用地调出区域的0.60公顷城镇建用地区修改为一般农地区。本次规划修改后,北城街道基本农田保护区、独立工矿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没有发生变化一般农地区减少3.02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0.37公顷、其他用地区面积减少0.0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3.44公顷。

四、《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北城街道耕地面积减少2.07公顷,为2900.7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3.44公顷,分别1550.14公顷1160.95公顷184.0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增加2.07公顷,154.22公顷各项约束性指标符合上级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红塔区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于2019422日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塔区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的批复》(玉政复〔201924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9424-429日(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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