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玉国土资红告字[2018]16号
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XYH(2018)3号 | 宗地总面积: | 63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研和街道办事处中村居委会)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18918BB0002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地势平坦,交通区位条件较好 | |||||
| 起始价: | 3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11月18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29日09时00分 | ||
| 备注: | 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YXYH(2018)3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玉研管发[2018]61号)的规定执行。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9日至 2018年11月27日到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301室(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8日至 2018年11月27日到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301室(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301室(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XYH(2018)3号号地块:2018年11月18日08时30分至 2018年11月29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凡未获得《挂牌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挂牌成交确认方式: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内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301室(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舒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13187716778、0877-6564198
开户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58636051004651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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