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段改建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国道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行政批复(云环审〔2015〕16号),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原环评阶段起点位于红塔区梅园村(G8511昆玉高速公路梅园立交匝道出口),与G213国道老路在K2176+000处相接,途经皂脚村、前卫营、山头村、冯家冲立交、果木林场立交、下灵秀村、阳山庄村、新三家村、干海子、玉蒙铁路关箐特大桥、玉屏小学、古城村、多依树,止于玉溪红塔区与峨山县的交界处(小街箐),全长50.891km。
根据《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修编)》,较原环评阶段,工程内容变更部分主要是新增矣资平交(K17+496.469~K18+830.672),K17+496.469~K39+000共计18.9km由二级路标准提升至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由10m扩宽到23m,该段车流量由10587 (辆/日,技术标准确定年)增大到13985 (辆/日,技术标准确定年)。
三、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次补充评价主要针对变更部分进行评价,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应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其中:
废气:施工期废气来自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在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机械加强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对临时堆土场和材料堆场进行覆盖等。
运营期废气来自于汽车尾气,道路沿线种植粉尘吸附和废气吸收能力强的树种,加强路面的清洁与维护工作。
废水:施工期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无外排;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护措施,严格先拦后弃,先控后施工,加强近水体路段的施工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同时,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对临时堆土场和材料堆场周边设置排水边沟以及沉砂池等排水系统,并采用塑料彩条布进行覆盖;施工期施工人员利用沿线居民卫生系统,不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直接外排。
噪声:施工期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运输车辆等)。加强施工管理,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禁止高噪声施工;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噪声来自交通车辆。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化带建设;在敏感地段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
固废: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走,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建立施工期垃圾的管理和回收处理计划和制度;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按指定路段行驶。
施工开挖产生的表土堆在弃土场内,地表剥离产生的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内。
环境风险:通过加强防撞设施、设置事故收集池、敏感路段设施减速禁鸣标志、严格管理和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措施后,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小,处于可接受水平。
社会影响:
本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对沿线居民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对沿线居民出行造成的影响及项目建设占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期为暂时性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消失。占用土地对沿线居民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公路建设项目占地与企业占地不同,项目所占土地具有条状、分散的特点。公路占地只能使部分农民失去少量耕地,不会有被占地农民失去全部土地的现象发生。避免部分农民土地失去率过高,使农民的农业收入不至受到显著影响。项目将对占用的村民土地、宅基地、林地、经济林等进行补偿。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治理措施,该工程对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本工程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简本查询地点及时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玉溪市红塔区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查询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05月22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与玉江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877-2151092
(二)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401号)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650034)
联系人:赵庆礼
联系电话:0871-64191341
玉溪市红塔区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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