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19〕55号)、《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规定,现将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含中央、省级、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红塔区民政局2023年度共收到福利彩票公益金217.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8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57.2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42万元。
本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社会福利类项目、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殡葬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支出9.2万元,剩余208万元,执行率为4.2%。
二、项目执行情况
资金规模:2023年下达《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2〕298号),其中红塔区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万元。
支出内容:支持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执行情况:项目正在筹备中,2023年已支付0万元,剩余1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建成红塔区春和街道和大营街街道2个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能力试点区域。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项目负责人:史涛
联系方式:0877-6130703
资金规模:
1、2023年下达《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社〔2023〕108号),其中红塔区儿童福利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0.2万元。
2、2023年下达《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2〕298号),其中红塔区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孤儿助学)3万元。
支出内容:中央福彩资金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筛选出2022年度我区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及攻读大学本科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季度2500元的资助。
省级福彩资金是拟对我区2023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执行情况:项目现已资助了3名孤儿,能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2023年中央福彩资金已支付 3万元,剩余0万元。2023年省级福彩资金已支付0.2万元,剩余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获补对象数3人:已完成;
孤儿入学率达100%:已完成;
受益对象满意度达100%:已完成。
(三)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项目负责人:周学军
联系方式:0877-6130707
资金规模:2023年下达《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社〔2023〕63号)5万元。
支出内容:福彩公益金资助的火化补助主要用于对五保、城乡低保、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火化后进行补助。
执行情况:2023年已支付5万元,剩余0万元。
绩效目标:对五保、城乡低保、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等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覆盖率100%,火化补助受众人群覆盖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丧属满意度 ≥8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2022年已对50名特殊困难群体对象的火化进行了补助,人均补助0.1万元。
(四)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
项目负责人:李靖
联系方式:0877-6130708
资金规模:2023年下达《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社〔2023〕148号)64万元。
支出内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
执行情况:2023年已支付0万元,剩余64万元。
绩效目标:在城市社区全面启动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医养均衡的膳食服务;为进一步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生活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80户。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合红塔区实际启动社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工作,建成了30家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基本实现全区有需求的社区新时代“幸福食堂”全覆盖。
为进一步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生活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2023年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际完成改造80户。
(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李靖
联系方式:0877-6130708
资金规模:2023年下达《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玉财综〔2023〕43号)。
支出内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执行情况:2023年已支付0万元,剩余42万元。
绩效目标:支持社区层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餐助助行、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建高仓街道排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849㎡,建筑主体为2层半,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有活动室、图书室、医务室、棋牌室、日间照料室等。
(六)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补助
项目负责人:何瑞萍
联系方式:0877-6130705
资金规模:2023年下达《玉溪市民政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玉财社〔2023〕108号)6万元。
支出内容:项目补助资金6万用于玉带街道兰苑社区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执行情况:玉带街道兰苑社区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已完成,项目补助资拨付1万元,还有5万元未拨付到位。
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用1年时间,在红塔区选取1个社区开展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引路、典型引领的工作方法,着力提升红塔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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