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贯彻落实“六项计划” 拥军优属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法规创制计划。制定出台了《红塔区关于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见》、《红塔区拥军优属规定》、《红塔区关于在全区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关于红塔区在乡二等乙级伤残人员实行医疗保险的批复》、《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红塔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办法》、《红塔区进藏新兵和高学历新兵奖励办法》、《关于同意区人事局、区民政局<关于对企业改制过程中被解除劳动关系和退休的革命伤残军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请示>的批复》、《红塔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红塔区关于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的通知》、《红塔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走访慰问部队计划。坚持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召开军地迎新春双拥座谈会制度。2012年以来,共组织慰问组51个,走访慰问了驻区军(警)部队官兵、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召开军地双拥座谈会3次,投入资金153.64万元;召开各类优抚对象座谈会166场(次);组织文艺晚会、军民联欢晚会、军民联谊会65场(次)。
三是解决部队急难计划。针对部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责成相关街道、部门现场办公。对于部队周边环境污染问题,要求环保部门和涉及街道乡查清污染源,一厂一策,采取限期或责令整改,妥善处理生产、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子女入学入托问题上,要求教育部门坚持相对集中、优先安排的原则,把最好的教育资源提供给部队子女,使部队子女都能上到心仪的学校和幼儿园;在部队家属工作调动中,要求人社部门千方百计协调落实岗位,切实为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带动下,充分发挥优势,纷纷开展行业拥军、社会化拥军、拥军进军营等活动,在财力、物力等方面倾注全力,加大投入,整合社会资源,全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建设。2012年以来,通过限期或责令整改、停产等措施,妥善处理了部队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为500多名部队子女解决了入学问题、为9名随调随军家属解决了接收、就业问题。
四是社会化拥军计划。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充分发挥优势,注重实效,扎实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为部队建立流动图书馆、开展“军营流动图书馆活动”、法规知识讲座、计算机知识培训,免费为官兵进行体检诊病、缝补等;为驻军举办科普讲座,传播现代科学知识和科技信息,增强官兵科技意识。2012年以来,有3000多人次为部队提供服务:组织文化工作者为部队培养文艺骨干3次;向驻军(警)部队捐赠政治、法律、军事和科普图书,建立流动图书馆点33个,流动图书8650余册次,借阅数千人次;还不断强化基层连队指导图书室建设,使部队所有建制连队都建成藏书千册以上的标准化图书室。坚持智力拥军与军民共建相结合,积极为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开展法律、禁毒防艾、计算机、家电修理、文化课辅导等培训班,有效提高了部队战士的技能和信息化水平。2012年以来,开展法律、禁毒、防艾等知识讲座、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参加人员1400多人次;为部队战士补习高中文化知识260多人次,培训微机操作手73名;还为部队培训卫生员,免费为官兵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是云岭暖军计划。全面落实国家的优抚政策法规。2012年以来,按照各级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几次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为各类优抚对象5927人次发放优待抚恤金 2650万余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根据红塔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年提高了标准, 2012年,红塔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户均达5541元,2013年达6349元;扎实开展“关爱功臣”帮扶活动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财政拨款、关爱功臣行动,为“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600多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交纳新农合参合费、解决“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救助金共计83.2万余元。特别是对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生活难问题,拓宽渠道,将住房难纳入了自然灾害搬迁、防震安全工程、廉租房建设、扶贫开发计划等项目;对生活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低保范围,2012年以来,已将73名符合低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低保,现每人每月享受130元至334元不等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部队伤病残人员安置、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等政策都落到了实处;在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坚持把军转退伍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转退伍安置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积极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坚持指令性安置的同时,把市场机制引入军转退伍安置工作中,大力推行“双向选择”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式,有效促进了军转退伍安置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各年的安置工作任务。2012年以来,共安置转业干部13名,安置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20名,并为选择自谋职业的48名城乡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8.3万余元,为291名城乡退役士兵,按新规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 317.16万余元。安置率达100%,做到军队、地方、安置人员三满意,稳定了军心,促进了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是政策落实督查计划。每年都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的督查检查,现全区优待抚恤金覆盖面、按时足额发放率、兑现率达100%;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条例》,推行“八免一优先” 优待措施,在旅游景点、高速路入口处、医院、公厕等服务“窗口”行业都设立了“军人免费”、“军人优先”等标志牌;在火车站、人口较为稠密的城区主要街、路口及街道都制作安装了永久性双拥宣传牌,使军人处处受到尊重和爱戴,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同时,每年都把军属光荣牌及官兵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宣传,在全区形成了浓厚拥军优属氛围。2012年以来,举办报告会10场,开展国防知识讲座4期,出宣传栏79期,广播电视、报刊刊(播)国防教育文章、出双拥简报21篇,群众性街头宣传3次,受教育达7万余人次;军训学生24681余人次,参训率达95%以上;到革命烈士陵园瞻仰人数达4300余人。
(徐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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