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2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亮点
2012年,红塔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年初签订的民政(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认真履职,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信息宣传工作获市民政局“一等奖”;抗大旱保民生保春耕工作、党的十八大信访维稳工作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
一、救灾救助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向社会各界发出《抗大旱保民生保春耕捐款倡议》,共接收捐赠资金557.96万元;捐赠物资(矿泉水)120.4万瓶,价值120.4万元;二是在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并实施了粮食、衣被和现金等救助。累计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7053户13343人,支出经费153.44万元;补助民房倒损重建24户31人,支付资金21.1万元;为33589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449.02万元;为618人(次)支付临时救助资金94.31万。三是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及时向彝良地震灾区运送救灾帐篷400顶。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储存救灾帐篷500顶,铺盖行李500套,大衣500件,男女外套362套。四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全区11个乡、街道制定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成立了救灾应急领导和工作机构,实现了救灾应急预案全覆盖。
二、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坚持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全年累计有城乡低保对象9808户12205人,支出资金2589.23万元。从2012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2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至1800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五保供养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集中供养每人每月510元和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10元的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全年有五保对象410人,支出资金167.71万元。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一是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共为290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及生活补助费1074.3691万元;为388户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14.9908万元;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发放生活补助费24.3万元;为53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支出经费23.7万元;为79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住院医疗救助,支付救助金13.3772万元;为1016名参加新农合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资助参合费5.08万元。二是双拥工作成效显著。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共组织慰问组25个,召开座谈会56场,走访慰问了驻军、复退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军休干部等优抚对象,投入经费76.64万余元。三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完成了185名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报到接收工作,并对选择新政策安置的30名专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按程序进行了“双考”安置,11名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对19名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按规定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71.9356万元;对149名选择自主就业的城乡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156.6万元。
五、加大投入,盘活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建设。一是加大投入,社区办公用房有序推进。全年累计投入2500万元用于解决新建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其中,投资175万元,新建灵秀社区办公用房,投资330.8万元,为玉龙社区购买办公用房;省社区建设补助资金325万元;区级补助社区租房经费69万元;积极盘活用好驻社区单位闲置富余房屋,为广文、文化和玉湖社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二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12年,有52人报名参加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抓住全区划分为94个社区的有利条件,在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920个。
六、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了《红塔区火化区划定方案》的修订和高龙潭国防教育基地、玉枕山、玉山城片区重点项目规划区的迁坟工作,共迁移安置坟墓6373冢。坟墓迁移安置工作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完成了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工作和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工作。三是成立红塔区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编制7人,现到位6人,进一步加强了殡葬队伍建设。四是加强殡葬宣传工作。印制殡葬宣传小册子1.5万册,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12次,发放殡葬宣传资料4万余份。五是加强殡仪服务,提高火化率。火化尸体725具,火化率达22.3%,对实行火化的30名农村丧属兑现了火化补助,支出经费5.84万元。
七、流浪乞讨救助及弃婴收养监管依法依规。一是依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91人,救助危重病人、精神病人24人,无法落实户籍、家庭住址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有22人, 支付医疗费24.65万元。二是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加强对社会散居和托养孤儿监督管理,建立了《玉溪市红塔区孤儿档案》和《云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全年共捡拾弃婴9名,为41名社会弃婴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对托养的37名弃婴,每人每月给予了650元的生活补助,为37个散居孤儿发放了生活费22.2万元,支出医疗费3.65万元。三是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多部门联合的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专项行动。四是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于2012年7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593万元,面积达2031.99平方米,有床位149个。
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加快。一是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建3所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新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金州社区、刘总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在实施中,预计将在201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二是按标准及时向83703人(次)发放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金772.089万元。三是为百岁老人挂匾发证。 1月18日、3月16日,市、区领导分别为北城社区居委会2组李竹仙,桃源社区居委会6组陶张氏2位老人挂百岁匾并颁发了 “百岁寿星荣誉证书”。
九、加强内部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四群教育和情系民生廉政勤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制定了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内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言行,提升了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民政资金监管。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民政资金,接收捐赠款物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账目清楚,账款相符。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临时救济、五保供养、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等资金的审计,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财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民政资金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救灾款物等民政资金的申报、审批、公示、发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通过电视滚动播出和短信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报灾救灾值班电话,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
(局办公室 白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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