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红塔区城乡居民收支增幅较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90元,同比增长1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74元,同比增长14.0%。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及生活消费支出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红塔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209元,比上年增长10.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8%;人均经营净收入-40元,同比下降102.5%;人均财产净收入7690元,同比增长139.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1.9%;人均转移净收入3232元,同比下降33.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4%。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5631元,同比增长9.4%。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及生活消费支出
按收入来源分,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871元,比上年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0%;人均经营净收入1664元,同比增长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人均财产净收入634元,同比增长2.11倍,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人均转移净收入506元,同比增长17.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
上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8920元,同比增长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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