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红塔区城乡居民收支增幅逐步上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72元,同比增长3.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88元,同比增长6.7%。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及生活消费支出
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年,红塔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750元,比上年增加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7%;人均经营净收入2802元,减少21.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4%;人均财产净收入6098元,同比增长15.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0%;人均转移净收入10022元,同比减少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9%。
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8838元,同比减少12.2%。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及生活消费支出
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578元,比上年增长1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9%;人均经营净收入5143元,同比减少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7%;人均财产净收入569元,同比减少3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人均转移净收入698元,增长0.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5%。
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5101元,同比增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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